浙江紹興中考中招工作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四個有利”為原則,圍繞“優質、均衡、和諧”工作主題,著力構建符合素質教育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要求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機制,不斷促進教育公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1.初中畢業生的學業評價實行學業考試。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2.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范圍。考試范圍根據《課程標準》、《浙江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說明》及《紹興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補充說明》執行。社會?思品、英語、科學、數學試卷題型實行主、客觀分卷形式,卷I為客觀題,卷Ⅱ為主觀題。為確保閱卷工作的公平、公正,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試卷,采取網上閱卷。所有試題答案必須全部答在答題紙規定區域內。
3.考試科目、分值及要求。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20分(其中聽力25分),科學200分,社會?思品100分,體育50分,總計滿分為770分。各科考試時間為:語文、數學、科學各120分鐘,英語、社會?思品(開卷考)100分鐘。社會?思品學科繼續實行開卷考試,允許學生攜帶規定的參考資料;英語考試中繼續實行聽力考試;數學、科學考試允許使用省教育廳推薦列入教學用書目錄的科學計算器或其他符合教學要求的不帶記憶儲存功能的計算器(起將不再允許使用計算器)。
4.考試時間。文化學科學業考試時間為6月中旬。中考體育“運動技能”測試時間為5月上旬。
三、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測評等第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的前置條件。填報省I級重點高中(春暉中學、上虞中學)計劃生志愿的考生應達到2A3P及以上等第,填報其他普通高中計劃生志愿應達到5P及以上等第,普高體育特招生、體育特長生的“道德與修養”素質測評在P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的對象和學業考試的對象相同,具體測評辦法按虞教體〔2015〕24號《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相關規定執行(其中操作技能(信息技術)根據區信息技術等級證書考試下發的優良、合格、不合格成績分別確定為A等、P等、E等)。
四、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1.錄取原則: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德、智、體、美等綜合評定,擇優錄取原則。
2.錄取方式:在綜合素質測評基礎上,以畢業生學業考試為主要依據進行統一擇優錄取。實行部分計劃生分配名額招生(簡稱定向生,下同)和特招生制度。
3.錄取前置條件:五項綜合素質測評等第在5P及以上,省I級重點普高須在2A3P及以上,普高體育特招生、體育特長生的“道德與修養”素質測評在P及以上。
4.錄取種類:普通高中招生分為計劃生和擇校生,定向生、特招生列入計劃生內。
5.錄取辦法
(1)計劃生。計劃生錄取分三部分:特招(長)生、定向生、統招生。
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省I級重點普高計劃生總額的50%用于特招生和定向招生,另50%用于統招生。
特招生和定向招生具體辦法另發(見附件5)。定向招生實行定向推薦、統籌擇優錄取。特招生、定向生計劃招生不足名額均并入統招生計劃。
統招生在未被特招生和定向招生錄取的全體中考學生中統一招錄省I級重點普高50%計劃生和其他普通高中計劃生。根據志愿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志愿及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包括加分),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如出現相同志愿、相同總分時,則錄取綜合素質評價A等第多者;再有并列,則錄取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高者;仍有并列,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思品學科順序錄取單科成績高者。
音美特長生招生指在報考崧廈中學音美班考生中,綜合分滿分為1000分,其中專業成績為230分,文化成績為770分,確定文化成績最低線(中考總分不低于本區5000名的成績),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提前單獨錄取。
體育特長生錄取:①在初中階段獲省體育比賽前六名、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紹興市體育比賽獲個人單項第一名、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經考核,應屆初中畢業生按各校最低錄取分數線降50%錄取;②在初中階段參加省體育比賽獲第七、八名、集體項目獲第七、八名的主力隊員,紹興市體育比賽個人單項第二、三名,上虞區體育比賽個人單項第一名、集體項目(競爭圈)第一名主力隊員(足球項目除外)的考生,經考核,應屆初中畢業生按各校最低錄取分數線降30%錄取;③在初中階段獲上虞區體育比賽第二、三名、集體項目(競爭圈)第二、三名的主力隊員(足球項目除外),經考核,應屆初中畢業生按各校最低錄取分數線降20%錄取。④凡符合體育特長生條件,并在體育科備案的學生,未能錄取普通高中的按志愿錄取到職業高中。
東關中學體育特長班招生,綜合分滿分為200分,其中專業成績為100分(報考籃球專項的學生專業成績為素質分40%+專項分60%),文化成績為100分(按中考成績/7.7折算),確定專業和文化成績最低線(專業分數按擬招生人數的1:1.8劃定、中考總分不低于本區5000名的成績),按報考考生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提前單獨錄取。
(2)擇校生錄取辦法
按省“三限”(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有關要求,根據學生志愿、綜合素質測評等第和學業考試成績,予以錄取。
五、職業高中招生
職業高中招生分為免試生、統招生(含體育特長生)及擇校生。
免試生(提前招生)根據《上虞區職業學校提前招生方案》規定,名額分配到校,學生自愿報名,職業學校自主錄取,5月6日前完成所有注冊報到程序。免試生參加職校專業技能集中培訓,享受職校統招生待遇。
統招生(含體育特長生)由區教體局統一錄取。錄取辦法為:根據考生志愿和考生初中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體育特長生根據考生志愿和競賽成績、文化成績擇優錄取到相應專業。
擇校生可直接憑準考證到職業學校辦理報名預約登記手續,由職業學校根據免試生和統招生報到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錄取。
六、加分辦法
高中招生實行加分錄取。對“六類考生”,①初中階段受到上虞區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②歸僑、華僑子女;③港澳臺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④初中階段以來,獲國家體育二級運動員或經區教體局審核同意參加體育比賽獲地(市)級第一名(省前八名)的考生;⑤初中階段獲省學科競賽一等獎,藝術特長B級、小B級、雙農獨女的考生;⑥軍人子女考生。其中第①、④類加5分;第②、③類加10分;第⑤類省學科競賽一等獎、藝術特長B級加5分,小B級加3分,雙農獨女加2分。同項不累計加分。以上考生享受加分的最高累計分值為20分。第⑥類軍人子女考生加分根據紹興市教育局、紹興軍分區政治部《關于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紹政聯〔2015〕1號)相關規定執行。其中(一)軍人子女符合本地中考報名條件,參加本地中考報考普通高級中學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加30分錄取:烈士子女;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部隊軍人的子女;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區和崗位工作累計滿5年的軍人的子女。(二)軍人子女符合本地中考報名條件,參加本地中考報考普通高級中學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加20分錄取:作戰部隊(“作戰部隊”系指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駐國家確定的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工作的軍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區和崗位工作累計滿5年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受正大軍區級及以上表彰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三)除上述(一)、(二)款以外的其他軍人子女在中考時加5分錄取。上述(一)、(二)、(三)款加分不累計,最高加分值為30分。
以上就是由思而學教育為您提供的浙江紹興中考中招工作實施意見,祝你中考拿高分,鯉魚跳龍門!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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