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騰飛計劃”體驗營招生簡章
為落實國家關于促進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依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3號)等文件精神,復旦大學進一步提高招收農村學生比例,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學子獲得享受中國最優質教育資源的機會。我校繼續實施農村專項“騰飛計劃”,旨在傳播復旦大學科學、人文精神,選拔符合復旦大學人才培養理念、勤奮好學、獨立自強、綜合素質優秀、具有發展潛質的農村學生,對通過選拔的優秀學生給予高考錄取優惠政策。
一、招生對象
本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秀、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農村學生。學生的戶籍、學籍資格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認定。
二、招生計劃專業錄取分數線學費
給予優惠政策人數不超過400人。招生專業以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和醫學等相關基礎和應用學科為主。具體招生專業詳見網上報名系統。
醫學類專業錄取考生入學后轉專業范圍限于醫學類專業之內,具體轉專業規定可登錄復旦大學教務處網站和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網站,查看《復旦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等文件。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4月17日至5月5日,學生可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點擊進入)完成網上報名申請,同時按網頁說明打印、簽字、蓋章并寄送報名申請材料至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寄達截止日期為5月10日。
(二)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學生將獲得“騰飛計劃”體驗營入營資格。6月3日前入營學生名單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三)通過審核的所有學生必須參加高考。
(四)體驗營將在高考后于復旦大學舉行。體驗營不收取任何費用,期間學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家庭經濟困難的入營學生可提出申請,我校將酌情提供路費和住宿補貼。
學生將在復旦大學參加名師講座、校園體驗、師生對話、筆試、面試等活動和測試。
(五)學生須達到筆試及格線,并根據筆試(60%)和面試(40%)合成總分擇優選拔。
(六)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筆試及格線、面試入選名單及最終給予“騰飛計劃”高考錄取優惠政策的學生名單。
(七)入選學生名單將報送學生所在省級招辦審核,并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四、優惠政策
通過“騰飛計劃”體驗營選拔獲得優惠政策的考生擇優分別給予以下三種優惠政策之一:
(一)優惠政策一: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招生統一考試并以第一志愿報考復旦大學,其高考成績高于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含),且達到復旦大學第一批本科模擬投檔線線下60分以內(含),即可錄取。
(二)優惠政策二: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招生統一考試并以第一志愿報考復旦大學,其高考成績高于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含),且達到復旦大學第一批本科模擬投檔線線下40分以內(含),即可錄取。
(三)優惠政策三: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招生統一考試并以第一志愿報考復旦大學,其高考成績高于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含),且達到復旦大學第一批本科模擬投檔線線下20分以內(含),即可錄取。
模擬投檔線按我校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計劃數和確定的調檔比例所形成的投檔線測算值執行。具體要求及政策以考生與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簽訂的協議為準。
五、獎勵幫困措施
“決不讓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決不讓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落伍”,這是復旦大學向全社會的鄭重承諾。
通過“騰飛計劃”錄取的優秀學生除可以申請最高額度為50000元/人 的新生獎學金外,在校期間還有50多種獎學金可供申請,全校獎學金總額達1300萬元/年。
學校還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綠色通道、醫療幫困、冬季送溫暖、愛心公益站等綜合資助平臺,每年受益學生近3200人次,人均受助金額5000余元/年。
詳細信息參見本年度《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和復旦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網站。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在實施本方案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騰飛計劃”體驗營全程接受復旦大學監察處監督。
監察處電話:021-6564 2212,郵箱:jijian@fudan.edu.cn。
七、咨詢及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鄲路220號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433
招生咨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傳真:021-5566 4345
電子郵箱:admission@fudan.edu.cn
復旦大學招生網:www.ao.fudan.edu.cn
復旦大學教務處:www.jwc.fudan.edu.cn
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shmc.fudan.edu.cn
復旦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處):www.stuaff.fudan.edu.cn
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
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