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2號)精神及陜西省招生考試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社會各界、考生及家長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是由延安大學申辦,教育部(教發函〔2004〕72號)批準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學制四年。
第四條 學院國際代碼:13683
學院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皂河路2號
郵政編碼:710100
學院招辦電話:029-83113022 83113080
網 址:http://www.xacxxy.com
第五條 證書頒發。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本科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由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學院頒發相關學科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根據需要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八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的考生,學院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應試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進校后必修英語,請此類學生慎重報考。
第十條 學院預留計劃為機動指標,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院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我院本科總計劃數的1%。
第十一條 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錄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錄取要求進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滿足計劃數的情況下,原則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條 在錄取過程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對進檔考生安排錄取專業。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語、數學和語文之和的平均成績為序擇優錄取。當考生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它未錄滿的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CC及以上,進檔后按“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選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如仍相同,按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
第十四條 在錄取過程中,如各專業報考人數與計劃嚴重不平衡,經與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部門協調同意后,將對個別專業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的調整。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省考專業課成績與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須達到生源地藝術類本科控制線,錄取時按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六條 對于高考科目及錄取改革的省份,錄取政策按所在省的要求執行。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嚴格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最新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
第十八條 各專業均按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根據《陜西省物價局、陜西省教育廳關于我省民辦普通高校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服發〔2005〕76號)和《關于公布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2018年新生學費標準的通知》(延大西院〔2018〕40號)精神,經陜西省物價局審核, 2018級新生學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文史財經類:會計學17000元/年,護理學、漢語言文學18000元/年,其余各專業均為15000元/年;
(二)理工外語類:護理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康復治療學18000元/年,市場營銷、物流管理15000元/年,其余各專業均為17000元/年;
(三)藝術類:19000元/年。
(四)住宿費: 900元/年或1200元/年。
第十九條 退費按照陜西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陜西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陜價行發〔2005〕148號)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院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伙食補貼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2018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本章程的規定與國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