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學院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英文名稱: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Technology Huaqing College。學院國標代碼:13679。
第三條 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聯合社會力量以新機制、新模式創辦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
第四條 學院地址:陜西省西安市新城區幸福南路109號,郵編:710043。
第五條 學院招生類別:普通理工類、普通文史類、藝術類、普通專升本。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宣傳、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及相關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院招生工作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在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條 學院各專業招生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條 英語專業要求其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但學院教學安排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第十二條 學院根據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120%以內,錄取時,學院可以根據報考的生源質量情況對各考區的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條 學院在調閱檔案時,承認教育部和各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原則上加分不超過20分。錄取專業時依據考生投檔分數安排專業。
第十四條 普通文理類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五條 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依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按照專業(專業組)設定安排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同一專業組內所含專業之間接受調劑。
第十六條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2C及以上,進檔后按“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選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如仍相同,按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
第十七條 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須有美術基礎。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
1.美術類: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攝影、繪畫專業錄取:符合投檔條件,按照專業志愿順序和各省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2.舞蹈表演及音樂表演專業錄取:符合投檔條件,按照專業志愿順序和專業課成績擇優錄取。
3.藝術類考生如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相同時,參照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4.我院音樂表演專業招收方向為聲樂、鋼琴、民族器樂。
第十九條 學院預留計劃作為機動指標,用于調節各省(市、區)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二十條 所有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二十一條 學院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條 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依據陜西省物價部門備案核準的標準執行。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漢語言文學、經濟學、市場營銷等5個專業15000元/學年;建筑學專業18000元/學年;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繪畫、攝影、舞蹈表演、音樂表演等6個專業20000元/學年;其余專業17000元/學年;住宿費1800元/學年。
第二十三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爭先創優”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等。同時對經濟困難學生開通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并提供勤工助學崗位,保障其順利入學。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入學后,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頒發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畢業證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陜西省學位委員會有關精神,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授予學士學位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規定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院互聯網域名:http://www.xauat-hqc.com,學院微信公眾號:hqxy2004招生信息網:http://zs.xauat-hqc.com/招生咨詢電話:029-82628201,029-82628205(傳真),郵箱:xjdhq@126.com。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2018年招生工作,擇優標準的具體細則按《關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招生章程的補充細則》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