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記者從山東省濰坊市政府征兵辦公室獲悉,為做好冬季征兵工作,日前,濰坊市委、市政府、軍分區聯合頒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在宣傳教育、優待標準、退役安置、高校征兵、組織領導等方面作出了政策調整。
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大幅提高
《意見》對士兵優待補助標準進行了明確要求。凡符合國家安置條件的轉業士官和義務兵自謀職業一次性補助經費標準,分別按照當地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額的2.5倍左右和1.5倍左右的數額發放。
按照城鄉一體、同役同酬的原則發放全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不再區分戶籍類別,每年發放標準按所在縣(市、區)上年度農村人均純收入水平執行。
對到西藏、新疆和國家發布的其它自然條件惡劣地區服役的義務兵,優待金按不低于普通標準的2倍發放。
義務兵在服役期間個人受到獎勵的,憑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通知書按下列比例增發當年優待金:被大軍區以上(含大軍區)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按當年優待金標準增發40%;榮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按當年優待金標準分別增發30%、20%、10%;被評為優秀士兵的,當年優待金標準增發5%。同年內多次立功受獎者,按最高獎勵等級增發優待金。
退役大學生士兵服現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意見》指出,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鼓勵企業積極接收退役士兵。每年安置在事業單位的退役士兵,不少于當年符合安置條件退役士兵總數的10%。退役士兵報考政法干警培養體制改革基層政法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服現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在對公務員和事業編人員招錄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基層專職武裝干部重點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
國有大中型企業每年定向招錄退役士兵,簽訂不少于3年的勞動合同。企業招錄退役士兵達到一定比例的,根據有關規定相應遞減有關稅費。同時,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退役士兵,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和創業扶持等各項優惠政策。
退役士兵進行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學雜費全免
《意見》指出,本著“自愿參加、自選專業、免費培訓”的原則,對退役士兵進行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費由各級財政負擔,列入退役士兵安置科目,主要用于教育培訓所需學雜費、住宿費、技能鑒定費、生活補助費等,并積極爭取中央財政予以專項補助。使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并積極為退役士兵提供就業指導,幫助其實現就業。
大學生入伍享受“四個優先”
大學生入伍可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時享受“四個優先”: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報名應征、優先審批定兵和優先安排使用。此外,這類學生還將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如考學升學優惠、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以及就業安置幫扶等,其中,國家對高校畢業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可達6000元。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