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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錄取辦法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教基〔2018〕66號)精神,經市招委研究決定,就我市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錄取的原則和依據
(一)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二)普通高中錄取的依據
1.總分成績。中招錄取總分為78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數計入中招總分;其余科目按卷面總分折算為:物理90分、化學60分、道德與法制60分、歷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體育與健康20分。
2020年,中招錄取總分為79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物理10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數計入中招總分;其余科目按卷面總分折算為:化學70分,道德與法制40分,歷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體育與健康30分。
2.入圍等級總分。入圍等級總分為70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制、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等7科按A等級10分、B等級8分、C等級6分、D等級4分折算。
3.考查成績。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英語口語,信息技術等考查科目成績。2020年起,音樂,美術列入考查科目。
4.政策性加分或減分。
5.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參加普通高中三級及以上達標學校錄取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必須達良(含良)以上,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和英語口語、信息技術等科目考查成績必須全部合格。
(三)錄取高中階段教育的考生必須提供以下檔案資料:
1.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與學業(yè)學習情況評定報告單,社會考生應由居委會(或村委會)提供有關品德方面的證明;
2.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
3.初中畢業(yè)生報考登記表;
4.可享受政策性照顧的有關證明。
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辦法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順序按自主招生、統(tǒng)招生、定向生依次進行。
(一)自主招生錄取辦法
2019年全市自主招生計劃:1.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分別面向十個縣(市)自主招收“學科特長生”100名、50名。
2.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分別面向全市招收“足球特長生”10名,沙縣金沙高級中學面向全市招收“體育特長生”90名。
3.三明二中、沙縣一中分別面向全市招收“中美課程實驗班”50名。
4.三明九中面向全市招收“美術特長生”100名、“音樂特長生”20名、“北外西班牙語課程班”35名。
5.三明北大附屬實驗學校面向全市自主招收應屆初中畢業(yè)生200名。
自主招生錄取辦法由上述學校負責制定,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另行下文實施。
各縣(市、區(qū))考生在自主招生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自主招生考試,并提前錄取。被自主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學校的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回原學校參加其他批次志愿填報、錄取。
三明北大附屬實驗學校的初中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以上學校面向全市的自主招生考試,其中非三元、梅列戶籍的初中畢業(yè)生還可報名參加三明一中、三明二中面向10個縣(市)的“學科特長生”自主招生考試。
三明一中、三明二中 “學科特長生”在同一個縣(市)招生人數分別不得超過15名、8名,在招生人數不足時,不得以增加其他縣(市)招生人數的辦法遞補,招收的三明北大附屬實驗學校初中畢業(yè)生計入戶籍所在縣(市)生源數。
三明一中、三明二中、三明九中和三明北大附屬實驗學校面向各縣(市)自主招收錄取的學生,在高考時錄取到高校的,按生源輸出地和高中就讀學校各占50%統(tǒng)計錄取人數。
上述有關學校自主招生須在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后實施,在此之前組織的招生考試一律無效。
(二)統(tǒng)招生錄取辦法
1.劃定入圍分數。將每一位考生物理、化學、道德與法制、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等七個學科考試(測試)所取得的等級總分,按2019年各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6倍劃定入圍分數線。
2.擇優(yōu)錄取。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在入圍人數中按考生投檔總分(含政策性加分或減分)從高到低依次擇優(yōu)錄取。
3.同批次首志愿優(yōu)先原則。報考第二欄志愿、第三欄志愿的考生分別降低投檔總分2分、4分后,同第一欄志愿一并投檔切線錄取。
4.招生區(qū)域。各縣(市、區(qū))普通高中按戶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按學籍)招收本轄區(qū)內參加中考的初中畢業(yè)生。其中三明九中、沙縣金沙高級中學、沙縣五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可不受戶籍限制,面向市區(qū)、沙縣、永安同城化區(qū)域招收參加中考的初中畢業(yè)生。
(三)定向生錄取辦法
1.比例分配。各縣(市、區(qū))“定向生”指標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將優(yōu)質高中招生指標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無生源選擇的初中校,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各招收“定向生”350名。
2.控制分值。優(yōu)質普通高中招收城區(qū)初中(含縣城初中)、農村初中“定向生”可在統(tǒng)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分別下降55分、70分后錄取。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定向生”名額按區(qū)域分配到初中學校,如果無法完成招生名額,由市中招辦調整為市區(qū)統(tǒng)一招生指標,及時向社會公布,由未被錄取的梅列、三元兩區(qū)考生自主選擇補報一中或二中,依志愿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3.資格認定。享有“定向生”資格的考生必須是在報考學校讀滿3年且具有報考學校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或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進行轉學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三元、梅列兩區(qū)戶籍跨區(qū)就讀考生不享有“定向生”資格。
(四)同分錄取辦法
統(tǒng)招生、定向生錄取時,若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數學成績仍同分,按語文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語文成績仍同分,再按英語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均同分,則一并錄取。
三、中等職業(yè)學校(含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辦法(一)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
1.招生對象。應往屆初、高中畢業(yè)生;具有初中畢業(yè)或同等學力以上的企業(yè)在職員工、現役士兵、退役士兵、農村青年、農民工、下崗失業(yè)人員等。
2.招生方式。實行春秋兩季招生。春季錄取注冊截止時間為4月20日(限非應屆初中畢業(yè)生);秋季錄取注冊截止時間為11月10日。中等職業(yè)學校在錄取工作中,可實行注冊入學或集中錄取、多次補錄等靈活多樣的招生方式。
3.學制類別。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教育的學習形式包括全日制教育與非全日制教育兩種。全日制學歷教育,初中畢業(yè)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基本學制以3年為主;普通高中畢業(yè)生或同等學力者,基本學制以1年為主。非全日制學歷教育,學生的修業(yè)年限,初中畢業(yè)起點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學習時間原則上為3至6年;高中畢業(yè)起點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學習時間原則上為1至3年。學校開展非全日制教育,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市教育局負責教學點辦學資格審查,并統(tǒng)籌招生錄取、教育教學及學籍管理。
(二)五年制高職招生
1.報考。招生對象為初中應屆畢業(yè)生,根據考生志愿及成績,擇優(yōu)錄取。報考五年制高職的學生可以兼報普通高中和其它中等職業(yè)學校,報考需要體檢專業(yè)的考生必須參加體檢。
2.錄取。五年制高職(含體檢、面試合格的教育類五年制高職考生)錄取辦法:具有投檔資格的(當年五年專最低控制線以上),根據報考志愿和中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