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科目及范圍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計入錄取總分的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根據新課標和新教材要求,修訂語文學科考試說明。完善文化學科考試規定。文化考試科目不劃定考試范圍,命題依據各學科《課程標準》、《眉山市各學科考試說明》和學生同期使用的教材,重點測試基于課程標準規定和學生后續學習及終身發展所需要的學科基本素養。
2.試卷結構
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為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二合一考試,實行A卷+B卷考試。其它考試科目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只設B卷。根據網上閱卷要求排列試卷結構。
3.各考試科目分值
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20分)全卷總分各120分(其中:A卷100分,B卷20分),試卷分為第Ⅰ卷和第Ⅱ卷,B卷內容為主觀題型。物理、化學、生物三科同堂考試(簡稱“理科綜合”)總分200分(物理100分、化學70分、生物30分);思想品德、歷史、地理三科同堂考試(簡稱“文科綜合”)總分150分(思想品德60分、歷史60分、地理30分),“理科綜合”和“文科綜合”試卷采取第Ⅰ卷合卷、第Ⅱ卷分科的形式制卷(生物、地理只考第Ⅰ卷客觀性選擇題)。“理科綜合”和“文科綜合”不涉及學科間交叉的試題。體育總分為50分,理化實驗操作考試20分。總分值為780分。
4.考試時間安排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2日 | 9:00~11:30 語文 | 15:00~17:00 數學 |
6月13日 | 9:00~11:30 理科綜合 | 15:00~17:00 英語 |
6月14日 | 9:00~11:00 文科綜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