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異地高考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海落戶連續滿5年以上,初三在青海參加中考,并在青海報考高中,并實際就讀3年,可以正常參加高考,以下為具體內容參考。
一、青海省異地高考需要什么條件
第一種情況:世居青海的農牧民或者無從省外往省內遷移戶籍經歷的久居城鎮居民,其子女出生戶籍是青海,無需在青海實際就讀,高考時直接回青海,可以正常參加青海高考。青海省高考報名規定中的父母與考生的“直系親屬關系”,僅指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血緣親屬關系。重組家庭中考生與繼父母一方如果僅有撫養關系而無血緣關系的不能按直系親屬對待。
第二種情況:駐青bdgb子女、退役或轉業安置到青海的gb子女,在高一年級上學期12月31日前將本人及其子女戶籍遷入青海的,可以在青參加高考或辦理赴省外就讀登記手續;高二年級上學期12月31日前將本人及其子女戶籍遷入青海的必須在青實際就讀高二、高三年級,方可在青參加高考;高二年級上學期12月31日后將本人及其子女戶籍遷入青海的,不得在青參加高考。
第三種情況: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海落戶連續滿5年以上,初三在青海參加中考,并在青海報考高中,并實際就讀3年,可以正常參加高考。(溫馨提示:最遲初一時完成戶籍遷入)以戶口本標注的落戶時間為準,計算年限截止日期為考生參加高考當年的6月1日。
二、青海省異地高考報考需要哪些材料
1.在青海省工作并持有青海省常住戶口的干部職工(或夫婦一方)、世居農牧民、無從省外往省內遷移戶籍經歷的久居城鎮居民,其子女在青海省有常住戶口者,可以高考報名省內外普通高校參加異地高考。
2.曾在青海省工作滿5年,現已調離青海的干部職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戶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階段在青實際就讀,高考報名可以報考省內外普通高校。
曾在青海省工作不滿5年,現已調離的干部職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戶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階段在青實際就讀,屬城鎮戶口者,可以高考報名省內普通高校參加異地高考。
3.省外在青務工人員(包括來青投資經商人員、省外企業在青分公司的駐青員工等)在青戶籍計算時間,以戶口本標注的落戶時間為準,計算年限截止日期為考生參加高考當年的6月1日。
央企調入青海工作人員子女在青高考報名參加高考必須是本人及考生戶籍(截止于考生參加高考當年的6月1日前)遷入青海連續滿三年,且高中階段在青實際就讀,具有青海學籍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且其子女在青海省高考報名參加高考當年,本人仍在青任職服務。
駐青部隊官兵子女、退役或轉業安置到青海省的官兵子女,在高一年級上學期12月31日前將本人及其子女戶籍遷入青海的,高考報名可以在青參加高考或辦理赴省外就讀登記手續.
高二年級上學期12月31日前將本人及其子女戶籍遷入青海的必須在青實際就讀高二、高三年級,方可在青高考報名參加高考;高二年級上學期12月31日后將本人及其子女戶籍遷入青海的,不得在青海高考報名參加異地高考。
青海省異地高考政策(一)青海省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僅指根據省委《關于青海省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青發[2016]20號)和省委組織部等部門《關于印發青海省“高端創新人才*”實施細則的通知》(青組字[2016]181號)文件規定納入全省“*”名單的直接引進人才,具體名單由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認定和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其本人及子女戶口已遷入青海的,在青在職期間,其子女(往屆高中畢業生除外)可在青海省辦理學籍登記后高考報名參加高考。
(二)對個別情況特殊又無直系親屬在青,如孤兒被人收養,經法律部門認可并公證,其法定監護人本人戶籍在青海,且考生在青海實際就讀高中者,可以高考報名省內外普通高校。
四、省外在青務工人員隨遷(讀)子女報考規定
省外在青務工人員包括:來青投資經商人員、省外企業在青開辦分公司的派入員工等。
(一)家長和考生已經在青落戶者高考報名規定
1.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戶連續滿5年以上(高考當年6月1日前);考生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可以在我省參加高考并高考報名省內外普通高校。
2.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戶連續滿3年以上、不滿5年(高考當年6月1日前);考生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青海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可以在我省參加高考并高考報名省內外三本及以下院校。
3.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海落戶1年以上、不滿3年(高考當年6月1日前);考生在我省就讀高中滿3年并參加了我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可以在我省參加高考并高考報名省內三本及以下院校。
(二)家長和考生持有“居住證”者報考規定
考生父母或一方確在我省務工或經商,且在我省辦理了“居住證”,考生高中3年在我省中學實際就讀并參加了我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可以在我省參加高考并高考報名省內高職院校、省內外中職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