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1.科目與時間
科 時 間 日 目 期 | 上 午 | 下 午 | |
6月11日 (星期四) | 語 文 9:00-11:00 | 化 學 2:00-3:30 | |
6月12日 (星期五) | 數 學 9:00-11:00 | 思想品德1:30-3:00 | 物 理4:00-5:30 |
6月13日 (星期六) | 英 語 9:00-10:40 | 歷 史 2:00-3:30 | |
6月14日 (星期日) | 八年級生物 9:00-10:30 | 八年級地理 2:00-3:30 | |
6月15日 (星期一) | 八年級信息技術 | ||
6月16-17日 (星期二-星期三) | 九年級英語口語和聽力上機考試 |
2.根據市教育局工作要點和《關于初中學生學業考試使用標準化考點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包括所有的筆試考場和人機對話考試的上機考場。各考點電子監控必須覆蓋每一考場,并確保與市和區市的考務指揮中心互聯互通。各區市務必要確保考前設備安裝到位、調試到位、培訓到位,保證考試期間系統能夠正常使用。
市內三區普通高中報名人數若超出該校標準化考場容量,將安排其他標準化考點作為該校的分考點,分考點的考務工作仍由一志愿高中學校負責統一組織。
3.具體考務管理和考試實施細則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