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莆田中考科目及分值
(一)全市統一考試
1.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地理、生物在八年級結束時考試,其其它學科在九年級結束時考試。體育考試項目共有三項,其中項目一為立定跳遠或1分鐘跳繩(考前一周由電腦隨機確定每位考生考試項目);項目二為五十米跑或足球(考生自行選擇);項目三為中長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或100米游泳(考生自行選擇)。
2.考試時間。考試時間3天(具體時間以省教育廳文件通知為準)。
3.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號編排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應本著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則設置考點,每個考點原則上要有兩所學校(含兩所)以上的考生,具體實施辦法以省考試院當年具體文件要求為準。考生準考證號由市中招辦組織各縣區進行現場電腦隨機編排。
4.成績呈現
①考試成績分值
文化科目卷面滿分值如下: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物理100分,化學75分,思想品德100分,歷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以省考試院當年文件為準)。體育滿分20分,2019年中考體育滿分增加至30分。
②錄取投檔分計算
投檔分由以下五部分組成:(1)文化科目根椐卷面得分按以下滿分比例測算計入總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滿分各為150分,物理滿分為90分,化學滿分為60分,思想品德、歷史滿分各為30分,生物、地理滿分各為20分,文化課總分值700分;(2)體育滿分20分(持殘疾證申請體育免考的學生體育成績按12分計,其它申請免考考生按8分計);(3)獎勵加分;(4)照顧加分;(5)單科成績遇小數點時,采用四舍五入的原則取整數。
③學科等級劃等方法
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7科成績同時按A、B、C、D四個等級劃等。各學科A級人數為與考人數的25%;B級以上(含B級)人數為與考人數的40%;C級以上(含C級)人數應不少于與考人數的60%,即該科成績達到及格(該科滿分的60%)以上,扣除A、B兩個等級考生,剩余考生確定為C級,當及格以上人數不足總考生數的60%時,降分至與考人數的60%止,剩余考生為D等級。
外省轉入莆田的考生,必須參加2018年八年級的生物、地理考試,并按當次考試成績計分和統一劃定等級。福建省內其它地市轉入莆田并已參加在其所在市生物、地理兩門學科考試的,需在中考報名時提供當地市中考招生辦公室提供的生物、地理中考成績證明。
④獎勵加分辦法
為了確保學校開齊開足省頒課程,提升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對下列兩種對象實行獎勵加分:考生在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7門學科全部達到A級時,投檔分獎勵5分;以上7門學科為6A1B或5A2B時,投檔分獎勵3分。
5.照顧加分辦法
①少數民族考生投檔分加5分。
②領取獨生子女證的農村雙農民獨女戶的考生,投檔分上加6分;農村雙農民二女戶的考生,投檔分加3分。
③見義勇為英勇犧牲的勇士子女參加中考,投檔分加10分;獲得福建省省級表彰以及市級表彰一等獎以上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參加中考,投檔分加5分;獲得市級表彰二、三等獎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參加中考,投檔分加3分。
④軍人子女按照福建省教育廳和福建省軍區政治部關于《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政聯[2013]1號)及補充協議(閩政聯[2017]1號)和專題會議紀要[2017]17號有關規定參加普通高中錄取。
考生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加分政策時,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取其中最高分值的項目進行中考加分,不進行累加計分。照顧對象申報辦理時間為4月10日至4月30日。照顧錄取申請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網下載,或向初中學校領取。
6.考試實施
為進一步加強考試管理,端正考風,嚴肅考紀,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實施監考員異校監考制度,嚴格落實監考老師選聘及培訓措施;實行開考前監考員隨機抽簽輪崗制度;實行市派巡視員制度,每考點選派責任心強,業務熟的市派巡視員;加強對考試過程中考點所有人員手機或無線電通訊設備的管理;實行現場與視頻同步監考,實行錄像回放審看制度。
(二)縣區及學校考查
1.考查科目。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信息技術筆試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學校負責組織包括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含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等)、地方與學校課程(校本課程)考查。
2.考查辦法、時間與成績使用。考查科目的考查辦法與考查時間由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自行制定安排。考查內容按新課程標準執行,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由市教師進修學院統一命題。考查成績按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記載,并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和省級達標高中學校錄取的依據之一。從2020年開始,理化生實驗操作改為考試科目,其成績計入錄取投檔分。
3.考查成績管理。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學校考查組織的管理與督查,學生考查科目成績由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備案。5月30日前考查成績將不合格考生名單報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