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呼倫貝爾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呼倫貝爾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呼倫貝爾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激發學習興趣,切實做好學生轉專業工作,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呼倫貝爾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基本原則
(一)自主選擇原則。堅持以學生為本,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所有符合條件的學生均有申請轉專業的權利。學生可以依據自己的興趣愛好、人生理想和職業志向,選擇專業學習。
(二)公開、公平、公正、規范原則。轉專業工作按照公布計劃、公開報名、公開考核、宏觀控制的流程進行。所有相關教師、管理人員及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規定程序和考核紀律,所有與轉專業有關的行為都要以本辦法為依據,并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師生的監督和檢查。
(三)客觀實際原則。學生轉專業必須以符合學校現有辦學條件和保證各專業正常教學秩序為前提。
第二條 申請資格
(一)確有擬轉入專業的特長和興趣,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二)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學生(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的原始病歷和診斷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繼續學習的。
(三)學習特別有困難等特殊情況(應提供足以說明情況的材料),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的。
(四)轉專業申請者不得有曠課、曠考、取消考試資格現象,且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
(五)每個學生只有一次轉專業申請機會。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一)招生時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含定向生、校企合作辦學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二)藝術類專業與普通類專業不能互轉;文科類專業與理科類專業不能互轉;蒙語授課專業與漢語授課專業不能互轉。
(三)在學校非轉專業期間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四)正在休學、保留學籍的。
(五)已達到退學程度,按規定應當予以退學的。
(六)已有一次轉學、轉專業經歷的。
(七)預科生已經經過轉段的。
第三條 具體要求
(一)各專業允許申請轉專業人數控制在該專業一年級本科生人數的10%以內,且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專業前1/2。
(二)各專業允許接收轉專業人數原則上控制在該專業一年級本科生人數的15%以內。超過允許接收人數的專業,由學生高考成績(折合百分制)的40%和在校第一學期平均成績的60%構成排序成績,由高到低選定。
第四條 工作流程
學校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轉專業申請,安排在大一第二學期初統一辦理。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一)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呼倫貝爾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專業),交所在學院審核。
(二)學生所在學院根據本辦法對申請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由學院院長或主管教學副院長在《申請表》上簽字、蓋章;再將《申請表》交申請轉入學院院長或主管教學副院長簽字、蓋章后報教務處匯總。
(三)教務處對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進行復審后,不超過允許接收轉專業人數時可以按申請人數確定名單,超過允許接收轉專業人數時,由本辦法第三條(二)款確定名單。
(四)教務處將最終的轉專業名單提交校長辦公會審定,按規定進行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轉專業相關手續。
對于符合第二條第(二)、(三)款條件需要轉專業的學生,由教務處會同擬轉入學院協商審核同意,學校審批,但不得轉入當年熱門專業。原則上確因學習特別有困難申請轉專業的,應降級轉專業。
第五條 其他規定
(一)轉專業的學生按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學習,學校按轉入專業的要求審核其畢業與學位申請資格。
(二)學生轉專業前所修課程成績將如實記載在成績單中,轉入學院應當根據本專業教學計劃要求,對學生在原專業所修課程的類別及學分進行認定和轉換。凡需要補修的課程,必須跟隨其他年級補修。
(三)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學生一旦被批準轉專業后,必須到新專業就讀,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回原專業學習。
(四)學生轉專業后,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按轉入專業執行。
(五)學生轉專業后,轉出學院與轉入學院應及時做好學生檔案的交接工作。
第六條 附 則
(一)本辦法如因國家及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調整,出現不符合上級規定情形的,根據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相關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二)本辦法自2016級本科生開始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呼倫貝爾學院有哪些專業
專 業 | 學制 | 科類 |
本科 | ||
英語 | 四年 | 文理兼招 |
俄語 | 四年 | 文理兼招 |
旅游管理 | 四年 | 文理兼招 |
酒店管理 | 四年 | 文理兼招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四年 | 文理兼招 |
會計學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市場營銷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經濟與金融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工商管理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小學教育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心理學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少數民族預科班(四少民族預科班) | 一年 | 文理兼招 |
少數民族預科班(蒙) | 一年 | 蒙授文理兼招 |
英語(蒙) | 四年 | 蒙授文理兼招 |
小學教育(蒙) | 四年 | 蒙授文理兼招 |
思想政治教育 | 四年 | 普通文科 |
歷史學 | 四年 | 普通文科 |
法學 | 四年 | 普通文科 |
漢語言文學 | 四年 | 普通文科 |
秘書學 | 四年 | 普通文科 |
新聞學 | 四年 | 普通文科 |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蒙) | 四年 | 蒙授文科 |
社會學(蒙) | 四年 | 蒙授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蒙) | 四年 | 蒙授文科 |
歷史學(蒙) | 四年 | 蒙授文科 |
法學(蒙) | 四年 | 蒙授文科 |
書法學(蒙) | 四年 | 蒙授文科 |
學前教育(蒙) | 四年 | 蒙授文科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四年 | 普通理科 |
應用統計學(大數據分析) | 四年 | 普通理科 |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方向) | 四年 | 普通理科 |
電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普通理科 |
電子信息工程(移動互聯網) | 四年 | 普通理科 |
電子信息工程(通信) | 四年 | 普通理科 |
物理學 | 四年 | 普通理科 |
化學 | 四年 | 普通理科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四年 | 普通理科 |
生物科學 | 四年 | 普通理科 |
環境科學 | 四年 | 普通理科 |
農學 | 四年 | 普通理科 |
草業科學 | 四年 | 普通理科 |
采礦工程 | 四年 | 普通理科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智能制造方向) | 四年 | 普通理科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普通理科 |
機械工程 | 四年 | 普通理科 |
土木工程 | 四年 | 普通理科 |
工程管理 | 四年 | 普通理科 |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 四年 | 普通理科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普通理科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 | 四年 | 普通理科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國際軟件服務外包方向) | 四年 | 普通理科 |
網絡工程(云計算) | 四年 | 普通理科 |
軟件工程 | 四年 | 普通理科 |
教育技術學 | 四年 | 普通理科 |
數字媒體技術 | 四年 | 普通理科 |
數字媒體技術(服務外包) | 四年 | 普通理科 |
美術學 | 四年 | 藝術(不分文理) |
視覺傳達設計 | 四年 | 藝術(不分文理) |
書法學 | 四年 | 藝術(不分文理) |
音樂學 | 四年 | 藝術(不分文理) |
舞蹈表演 | 四年 | 藝術(不分文理) |
音樂表演 | 四年 | 藝術(不分文理)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四年 | 體育(不分文理) |
體育教育 | 四年 | 體育(不分文理) |
體育教育(蒙) | 四年 | 體育(不分文理)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冰雪方向) | 四年 | 體育(不分文理) |
體育教育(冰雪方向) | 四年 | 體育(不分文理) |
學前教育 | 四年 | 幼師類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智能制造方向) | 四年 | 機電類 |
專 業 | 學制 | 科類 |
專科 | ||
工商企業管理 (冰雪體育場館運營與管理方向) | 三年 | 文理兼招 |
語文教育 | 三年 | 普通文科 |
數學教育 | 三年 | 普通理科 |
汽車智能技術 | 三年 | 普通理科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三年 | 普通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