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辦法>的通知》(蘇教師〔2011〕26號)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江蘇省免費幼兒師范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15〕13號)要求,今年繼續招收五年制師范學前教育專業免費師范男生(以下簡稱“免費師范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全省共安排免費師范生招生計劃600人,其中分配給我市的招生計劃為65人(分配方案見附件1),培養學校為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二、招生政策
免費師范生招收對象為參加我市普通中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男生;考生須參加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統一組織的面試(面試時間和要求見附件2),并取得面試合格證書;免費師范生入學前與錄取學校、生源所在縣(市、區)、市教育主管部門簽訂協議書,承諾畢業后回生源所在地從事幼兒園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
免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省財政承擔。
三、招生錄取
面試合格的本市戶籍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免費師范生志愿,考生只可按戶籍所在區域填報對應區域招生計劃的志愿。免費師范生實行定向招生和單獨批次提前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當地四星級高中錄取分數線,錄取按考生所在縣(市、區)戶籍地,根據分配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與其它任何批次投檔錄取。
四、就業政策
取得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免費幼兒師范男生,可參加教師公開招聘到生源所在縣(市、區)公辦幼兒園任教,也可通過雙向選擇到其他幼兒園任教。經公開招聘、雙向選擇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由生源所在縣(市、區)教育部門負責協調安排到有空編空崗的農村公辦幼兒園任教。經協調安排到農村公辦幼兒園工作的免費師范生,應承諾在農村公辦幼兒園工作不少于5年。各地應出臺相關政策措施,鼓勵并支持免費師范生畢業后到民辦幼兒園任教。
五、工作日程安排
4月30日——5月6日 | 各縣(市、區)進行宣傳發動 |
5月7日 | 各縣(市、區)組織報名 |
5月8日 | 市招辦匯總面試考生名單 |
5月10日 | 招生學校組織面試 |
5月14日 | 公布面試成績 |
5月17日 | 寄發面試合格證 |
六、其他事項
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統一認識,高度重視,確保今年的免費師范生招生工作順利完成。要加大免費師范生招生政策宣傳,引導優秀初中畢業男生積極報考;在免費師范生入學后,要建立跟蹤培養機制,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加強與免費師范生及培養學校的聯系,關心免費師范生的學習和成長情況。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要按照《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和《教育部關于大力推進教師教育課程改革的意見》(教師〔2011〕6號)要求,研究制定免費幼兒師范男生培養方案。要按照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的要求,加強師德教育。要通過培養教育,使免費師范生樹立先進的教育理念,熱愛教育事業,擁有長期從教的職業理想,為將來成為優秀幼兒教師和教育專家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