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加試辦法
原市區普通高中美術類專業加試由市招生辦統一組織,市教研室負責命題和評卷工作,南京市寧海中學承擔具體考務工作;音樂舞蹈類和面向本區招生的美術類專業加試由各招生學校按要求組織實施。
(1)加試時間和地點:5月16日,原市區普通高中美術類統一在南京市寧海中學參加專業加試,音樂舞蹈類和面向本區招生的美術類在填報的招生學校參加專業加試,各招生學校不得提前和推遲。
(2)加試內容和分數:專業加試成績滿分為150分;各招生學校不得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他形式的考試和加試;專業加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招收藝術特色學校。
美術類繪畫專業加試內容為素描、色彩,書法專業加試內容為:對臨、創作。字體選擇:楷書、隸書、行書。
音樂舞蹈類專業加試內容分必考科目和考查科目兩類,加試成績由考生現場簽字確認。
A、必考科目
聲樂:自選曲目一首,可自帶伴奏帶。
器樂:自選曲目一首,演奏時間3—5分鐘(樂器自帶)。
舞蹈:自選表演內容,時間為3—5分鐘,伴奏帶一律自備。
B、考查科目:音樂舞蹈類考生根據自愿可另選1項必考科目內容(聲樂、器樂、舞蹈)作為考查科目,考查科目不計入總分,只作為錄取參考,考生可自愿參加。
(3)考核小組:原市區普通高中美術類由市招生辦負責,有關招生學校派員及聘請專家組成考核小組;音樂舞蹈類和面向本區招生的美術類由招生學校領導、專業教師、校務委員會委員及聘請有關專家組成招生考核小組,校長任組長為第一責任人。招生考核小組名單網上報送市招生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