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一)招生學校、范圍及項目人數
南京市陽光體育學校(高中),且學校在設施設備、師資、管理工作等方面能夠滿足培養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基本需要。經審核批準的學校可按命名項目在全市或指定范圍招生。
(二)招生計劃
1.學校根據特色辦學、項目陣容、重大體育比賽等情況申報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審核批準下達當年招生計劃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招生計劃單列。錄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轉入該校統一招生計劃。
(三)報名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初中畢業生均可報名:
1.個人項目:初中階段運動成績達到或接近二級運動員等級標準(以證書或競賽成績冊為準)。
2.集體項目:初中階段獲得市級以上正式體育競賽前六名的運動員(以競賽成績冊為準)。
3.未獲得上述競賽成績,但運動水平較高、身體條件較好、確有培養前途的特長生如需報考,須經招生學校面試同意并在校園網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招生程序
1.考生網上報名;
2.招生學校審核考生報名資格,發放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將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及運動成績材料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后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備案。
3.市招生辦統一組織各招生學校實施專業加試。
4.招生學校在校園網公示專業加試成績和合格名單,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及成績報市教育局和市招生辦(上報合格名單不超過計劃的1.2倍)。
5.市招生辦審核后公示專業加試合格名單。
6.考生參加全市初中畢業生中考。
7.市招生辦和招生學校依據考生成績和報考志愿辦理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