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中國刑事警察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中國刑事警察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六章轉專業與轉學
第二十九條 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學校予以優先考慮。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具體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學生一般在本校完成學業。確因患病或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申請轉學。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轉學具體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二、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有哪些專業
專業設置 |
治安學(文) |
治安學(理) |
偵查學(文) |
偵查學(理) |
禁毒學(理) |
警犬技術(文) |
警犬技術(理) |
經濟犯罪偵查(文) |
經濟犯罪偵查(理) |
公安情報學(理) |
涉外警務(文) |
涉外警務(理) |
刑事科學技術(理) |
公安視聽技術(理) |
網絡安全與執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