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時分,一年一度的兩會又要召開了,本次兩會恰逢人大、政協和政府換屆。新的政治周期能否帶來新的政治變革,是從廟堂到閭巷都頗為關注的事情。新的改革時代,相比較其他方面的改革,以國務院為首的行政體制改革,由于涉及方方面面,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而最被重視。自從2008年確定大部制改革方向以來,大部制如何推動,成為事實上的政治焦點。究竟大部制改革意義何在?目前的大部制改革又有哪些問題,本報特別專訪了改革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行政文化委員會副會長許耀桐教授
大部制改革突破之后問題多
兩會召開在即,大部制又成了熱點,實際上最近幾年從中央到地方都在積極推動大部制改革,怎么評價即將開始的改革和已經完成的改革?
許耀桐:現在推行的大部門制改革,主要屬于行政機構改革。把行政體制改革聚焦在大部制上,這是上屆政府在2008年就確立的目標,算起來有四五年時間了。對這幾年的大部制改革,我有兩點基本評價,一是我們找到了行政機構改革的根本方向,明確了必須進行大部制改革;二是做了一些探索嘗試,如國務院的組成部委,按照大部制改革的原則,撤掉一些部委,新組建一些部委,這其中,實際整合組成了兩個大部門,一個是大工業,一個是大交通。所以可以說,我們對大部制是確立了改革的方向,然后初步嘗試了一下。
那么這些嘗試中,又有哪些不足和實際的經驗呢?
許耀桐:存在的問題還不少。有些部門合并到一起了,但是關系沒有理順,職能也沒有轉變和整合。比如交通運輸部,原來把民航總局、郵政總局和交通部合并在一起了,原班人馬直接加入,甚至連辦公地點都不在一塊。合在一起的部門,也就是原來兩個人的辦公室增加到三四個人一起工作。該干哪些事,該管哪些事,還是各自為政,沒有體現大部門制的基本目的。所謂的大部門制是針對小部門制而言的,小部門分工很細,職能很全,管的都是行業里面的具體事務。我們所謂的大部門制,就是要體現綜合事務,綜合協調,綜合管理,綜合服務。現在看來,這一點我們是缺失的。再一個就是,在權力的劃分配置和制約方面,也還不夠。我們過去經常說,我們的政府機構權力過大,既能決策、又能執行、還能監督。隨便一個部門就有這樣的權力,形成權力的“巨無霸”,它想怎么決策就可以怎么決策,想怎么貫徹執行就可以怎么貫徹執行,決策和執行做得不好了還可以自己監督,使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所以,我認為中央和地方都在進行大部制改革,僅僅是開始了嘗試,許多深層次的問題并沒有解決。當然,我們的改革還是有亮點的,有些地方的大部制改革走到前面去了,比如廣東的深圳、順德,浙江的富陽,湖北的隨州,都開展了大部制改革,很多做法很不錯。特別是順德,大部門制改革就比較成功,順德的大部制改革,一是真正體現了內在的整合,從41個部門減到16個部門,確實實現了綜合事務,綜合協調,綜合管理,綜合服務。再一個就是權力理順了,首先,決策權上移和集中化,16個黨政局級部門聯席會議做決策,區長和副區長都參與,很多副區長就兼著部門的負責人。不再是各個局級部門可以自行決策。其次,執行權下移和專業化,各局級部門及下屬的股(科、室)和法定獨立執行機構以及鄉鎮政府就以執行為主,進一步加強了執行力。第三,監督權外移和獨立化,監督權交給專門的紀檢監察部門。所以,順德在地方機構改革方面所做的探索,是有亮點的,也體現了大部制改革比較成功的一面。
我們所謂的大部制改革,有橫向和縱向兩個方面的改革,現在很多意見認為比較起來似乎是橫向的機構合并改革講得較多,但是縱向改革,減少層級分割方面做得還不夠,你怎么看這個問題?
許耀桐:可以這樣理解。大部制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是橫向,也包括縱向改革,也就是包括各個地方行政機構改革。大部制改革,不光是整合幾個部門的事情,在地方搞大部門制,主要還涉及到國家現在行政層級比較多的問題。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優化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設置,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縣(市)改革,深化鄉鎮行政體制改革。”什么是行政層級?現在地方有省級政府,省以下有地級市政府,往下有縣和縣級市政府,再往下還有鄉鎮級政府,也就是說地方共有四級政府層級,這顯然太多了,所以要優化。什么是行政區劃設置?現在中國大陸有31個省市區,有的省管上百個縣,最多的有一百五六十個縣,現在提省直接管縣(市),就是想裁掉地級市這一級的行政管理層級,從而減少一個行政層級。但是,按照現有的這種行政區劃設置,省級政府,又搞了大部制,它怎么能管得過來。一個省通常管四五十個縣還可以,要是管了七八十個甚至一百多個,就管不過來了。所以,我們這個行政機構改革,進行大部制改革,就把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改革該提的也都提出來了。這個任務很重,但是我認為不能因為任務重,就可以只說不做,而要不斷推進。
行政體制改革欠協調
在以大部制改革牽頭的行政體制改革中,事業單位改革一直是各方關注的重點,但是遲遲不見進展,未來是否應該推動這方面的改革?
許耀桐:我們有120多萬個事業單位,有3100多萬的事業單位職工,加上退休的1000多萬職工,改革的壓力和難度都是很大的。你說目前改革不見進展,其實原來有個安排,“十二五”期間,只是先搞清楚現在這些事業單位的性質和分類。也就說,哪些是明確屬于企業的,哪些是屬于行政部門的,哪些真正是屬于事業單位的。現在的事業單位改革有三條路,可以變成企業單位的,轉型成為企業。如果真正承擔行政職能的,就回歸行政部門。那么留下的是真正的事業單位,就是具有公益性質,從事公益服務。公益性質也分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關鍵的是經費來源問題。這方面我不太想多說,因為這五年的規劃就是把現有事業單位的類別分好,真正要改制的是等到下一個五年規劃的時候。當然我個人覺得,劃分三類就要花整整五年,實際可以加快一點。現在“十二五”也過去兩年了。我們能否在一二年的時間里趕快弄清楚,然后開始改革。
不談事業部門改革,就從最近各方透出的消息來看,即將要進行的大部制改革可能步子不大,社會上討論也比較多,認為改革力度不大,你怎么看這些問題?
許耀桐:是啊,我覺得大部制改革目前實際上是小動作。其實,從一開始提出大部制改革,就說要穩妥漸進。當然,穩妥并不是等于可以遲緩拖沓。經過上一次2008年的政府機構改革,國務院目前有27個部委。搞大部制,不是說一下子就要整合成十七八個部委。當然,十七八個部委從數量來講確實比較合適。西方國家,如美國、英國、法國、德國,還有俄羅斯、日本,政府的組成部門也不過是在15到18個之間,有的還更少,最少的只有12個。所以我們搞大部制,必須借鑒國外的經驗。現在網上流傳的18個部委的大部制改革版本,也不能說它們不合理。但是,如果現在我們一下子從27個部委變成18個部委,這恐怕還做不到。我們從2008年提出要搞大部制,當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后,我們突然發現,五年時間過去了,人大政協要換屆了,政府也要新組了,那么根據慣例,就一定要進行機構改革,所以重新提大部制,所以有了新一輪的政府機構改革。在缺乏長期研究謀劃的情況下,如果一下子把部委數量壓縮到十七八個,這當然不夠穩妥。我個人的意見是,不管你再怎么穩妥,也應該有比較堅決的動作,有一定的調整力度。再怎么穩妥,機構數量上動四五個部委還是可以的,使機構總數變成22或者23個,還是應該的。
行政體制改革需有總體規劃
那么你覺得應該怎么來改革比較合適?
許耀桐:目前的大部制改革比較缺乏總體規劃,想搞了就開始弄。雖然也曾經提出要搞大部制改革規劃,但是并沒有很好的開展研究,并且片面地認為,大部制改革僅僅是把機構減少合并就完成了,其實并沒有從內在機理去分析大部制結構。所以,作為大部制改革的戰略謀劃,通盤科學的精心規劃,我們都是缺乏的。其實,穩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的好方案和正確進路應該是這樣,按照大部制的改革原則和目標,經過反復探索和研究,做出一個通盤的考慮,確定究竟要搞多少個部,為此,可以提出若干個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進行比較分析。對于大部制改革,應該有一個站位很高的全面謀劃,經過對幾個備選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進行反復討論和思考之后,選擇一個最佳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這樣的過程可能需要持續兩三年甚至三四年。在實施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之前,還需要搞一些試點,積累經驗,然后一下子推開,整體推進,統一實行。我認為,這才是穩妥的全盤的大部制改革。
你也提到了地方政府的改革力度較大,如果出現了下面改得快,上面改得慢的問題,行政上下對接,是不是也有問題?
許耀桐:確實有這個問題。我們現在存在著你改了、我沒改,下面改了、上面沒改這樣兩種情況。這兩種情況都會造成一些行政管理問題。其實上下級的對接可能還好辦,比如體育管理機構,上面如果有體委,下面已經搞了大文化部門制,負責體育的已經和新聞出版等都合到文化部門里去了。上面開體育工作會議,下面沒有專門對口部門的人來,上面可能不高興,但是下面已經搞了改革,所以你必須接受。總之,可能有些摩擦,但是還不是什么大問題。大問題可能就在政府內部,有的部委搞了改革,有的部委沒搞改革,這樣會違背行政管理統一的原則,有損于行政效能。。
提高政府的獨立決策權
南都:上一屆政府不斷提出要加強執政能力,但也出現如公共安全事故、環境問題、社會沖突等行政事故,這個是否也和大部制改革相關?
許耀桐:這里涉及到政府的社會管理方面的能力,需要公共安全方面在發生了沖突和事故后進行應急處理。搞大部門制,政府的組成部門就是只管決策,就是提供政策制定和政策裁決。至于執行,有專門的行政執行部門。如果政府的組成部門,既管決策,又管執行,還要管監督,這在職權和職能上就混在一起了,沒有分開,會影響決策的公正性,而在執行上又會影響執行的力度。如果是我決策,又是我執行,執行就會走樣,就會考慮不好執行的就不執行,盡量在決策中減少執行的麻煩。所以,搞大部制就是要加強宏觀性和綜合性,避免這種政府決策和執行的摩擦問題。政府的組成部門就管決策,讓渡執行的權力,并不影響自己的決策執行。西方國家的經驗,作為政府組成部門,比如美國政府的各個部就只管決策,下面的執行部門就直接管執行。實行大部制作了這樣的職權劃分后,碰到突發事件,政府部門負責決策和指揮,有專門管執行的,執行力增強了,就能比較快地應對一些公共突發危機,能夠更好地處置問題。
政府行政成本太高也是近幾年不斷被提及的問題,很多學者認為過高的行政成本已經影響到中國未來的發展了,這方面大部制改革能帶來哪些變化呢?
許耀桐:根據目前披露的資料數字,中國的行政成本確實高了,政府的行政經費和行政管理費是來自納稅人的,政府機構是納稅人供養的。政府機構多了,行政成本自然比較高,這確實有損納稅人利益。順德機構改革為什么比較合理,就是因為真正減少了行政機構和行政事務,例如,搞黨政合署,減少了機構重疊。現在黨的部門,其實也是行政部門,因為也是財政撥款。我們國家的公務員類別,共包含七大類,就是行政機關、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所以,這七大機構嚴格來說都是行政機構,其工作人員都是公務員。所以寬一點來說,行政機構改革還應該包括執政黨、人大、政協等機關的行政機構,以及民主黨派機關的行政機構。行政機構為什么那么多且成本高呢?不僅是因為我們過去政府搞的是小部制,管得事情多,層級多,導致成本高,而且從廣義的角度講,還有除政府外的六類行政機構,這都需要進行改革。我認為,政府要搞大部制,其他的六大類行政機構也要參照大部制的改革方向來改革。當然,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方案。黨委機構的改革,曾經有過方案,后來則擱置了。
改革開放之后,政府的決策權增強,大部制實際就是在增強政府的職能,這方面調整比較復雜,應該怎么弄呢?
許耀桐:搞大部制,涉及到了決策權和執行權、監督權的劃分。所以,這實際上是個復雜的問題。大部制是參考國外的經驗的,但是國外沒有這么復雜,立法、司法、行政是分開的,大部制就是專門指行政這方面,而行政就是政府。權力本身又可以分為決策、執行、監督三個方面,一般的行政改革就是加強行政決策的集中,以及行政執行的下放和行政監督的獨立。目前的大部制改革還只能參照國外大部制的成功經驗,把三權分離。實行大部制后,我們從中央到地方,仍然都有各級黨委和政府,各級黨的委員會對于相應的各級政府而言,實際上就是做決策,而且必須由黨委來做決策,然后交給政府。我的理解是,黨的這些決策是政治決策,即根本路線方向的決策、重大原則方針的決策,以及重要人事安排的決策推薦,政府還有其他的很多決策可做。那么,搞了大部制后,也可以說黨對政府的決策還是大面上的、間接性的政治決策,政府還需要進一步作出的是務實的、直接性的行政決策。所以,未來的黨政決策關系,黨委應該繼續負責解決政治決策問題,而政府要專注于負責解決行政事務決策問題,所以要說決策權本身,其實也是可以區別的、分別對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