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切實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待遇的提案
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
特殊教育真正體現了人人享有受教育權利的平等性,是讓所有的人包括殘疾兒童都能夠平等地接受適合其獨特需要的高質量的教育。截止2013年底,我國共有特殊教育學校1933所,在校生36.81萬人。在這些學校和學生的背后是數量眾多的、在一線從事特殊教育的教師們——我國特殊教育學校共有專任教師4.57萬人。
特殊教育教師的穩定和發展對于保障和促進特教事業的健康正常發展至關重要。但是,縱觀國家近五年來相繼出臺的《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關于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配套實施方案之十一:殘疾人教育工作“十二五”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意見》等政策,雖然都不同程度的涉及到了特教教師,但是一線教師的基礎性待遇仍然停留在較低水平。基礎性待遇涉及很多方面,最突出的表現為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特教津貼的執行:
一、特殊教育津貼
特教津貼是對特殊教育學校在編工作人員的一種鼓勵性補助。我國從1956年起開始設立,當時的執行標準為,以評定的等級工資為基礎另外加發15%。半個多世紀過去了,當今的社會經濟狀況與建國初期已經是今非昔比,15%的配發比例已經基本失去了鼓勵性質。即便這樣低的標準,一些地方政府也未能及時執行到位,而一些重視特殊教育的地方政府,將本地區特教津貼標準提高到了25%或30%甚至更高,個別地區還規定,將特教津貼納入長期從事特教工作并且在特教崗位退休的教師的退休金。但總體來說,因初始標準過低,全國范圍內特教津貼的執行仍然是一片亂象。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現在的在校殘疾學生殘疾情況更為復雜,家長康復要求逐年提高,特教教師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山大。特教津貼的設立體現的是政府從政策層面上對特殊教育的關心,對從業教師的尊重,好事應當辦好。
二、職稱評定
目前,我國的特殊教育教師職稱評定是納入普通教育職稱評定體系同步進行的,現有的包括論文發表、課題研究、學業成績評定在內的職稱評定要求,是完全根據普通教育教師條件制定的。對此,特教教師反響強烈。特殊教育在辦學體系、教學手段、保障措施、評估標準等方面都有其特殊要求,特教教師的從業資質也不能與普通教育教師相提并論。同步評定有悖新形勢下特殊教育師資隊伍的鍛造與提升,更不利于調動廣大特殊教育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另外,在評選中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