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全市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
蘭教體〔2017〕132號
各縣區教育局、蘭州新區教育科技文化局,蘭州高新區社農局,市屬各中學、各事業單位中學、市管民辦中學:
為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14〕94號)精神,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和深化學校體育改革,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根據《甘肅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甘教體〔2015〕1號)要求,結合蘭州市近幾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實際,經過充分調研,特就2017年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凡報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及同等學歷考生,均須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
二、考試時間
全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時間統一安排于5月20日至6月2日進行(如遇下雨等天氣順延),緩考于統一考試10天之后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特殊考生的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時間為6月19 日下午3:00,具體考場等報名結束后另行通知。
三、考試內容和分值、評分標準
1.體育考試執行《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內容為基本范圍,采取對初中體育課程目標效果一次性測試評價的方法。考試項目分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見下表),總分值定為50分,以考生各項目實際得分之和計入中考總成績。其中必考為三項,選考項目(六選二)由考生自行選定,選考項目尊重學生自愿,學校或教師不得干預學生選考項目的自由。
蘭州市2017年初中畢業及升學體育考試項目及分值
項目男生女生滿分分值
必考項目項目11000米跑800米跑10分
項目2足球(30米運球繞桿)足球(30米運球繞桿)10分
項目3引體向上仰臥起坐10分
選考項目
項目4
(六選二)立定跳遠立定跳遠10分
50米跑50米跑10分
拋實心球拋實心球10分
跳繩(一分鐘原地正搖雙腳)跳繩(一分鐘原地正搖雙腳)10分
籃球運球籃球運球10分
排球墊球排球墊球10分
2.評分標準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修訂)》初中三年級相關項目的評分標準,部分項目參照2007年頒布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詳見《蘭州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評分標準》(附件3)。
四、考試組織
(一)城市四區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共設5個考點,城關區:蘭州市第七中學、蘭州市第五十一中學 ;七里河區:蘭州西北中學;安寧區:蘭州市第五十七中學;西固區:蘭州市第六中學。
(二)紅古、永登、榆中、皋蘭、蘭州新區、蘭州高新區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實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縣區教育局嚴格按照本文件要求制定本縣區實施方案,并于4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體藝處。
五、考試辦法
(一)普通考生采取統一時間報名、統一分配考點、統一時間集中考試的辦法。
(二)特殊考生考試辦法:
1.對暫時喪失運動能力(需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及全套診療手續)或符合殘疾標準(需出具殘疾證明),且確實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申請參加《體育與健康》書面考試,考試總分為50分。申請學生填寫《蘭州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申請表》(附件4),附相關輔助材料交學校,城市四區畢業學校于4月30日上午12:00前報市中小學生衛生保健所進行審核,市保健所審核后將名單于4月30日下午5:00前統一報市教育局;遠郊縣區學校申報到所屬教育局審核后于5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統一參加書面考試。考試內容為教育部等部門頒發的《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11年版)》規定的教學內容及目標,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組織考試。
2.對于有運動能力,臨時有傷病(如急性病癥、肌肉拉傷等)的考生及女生例假等,由畢業學校于5月4日至5日在“蘭州市初中體育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申請緩考;考試現場因以上原因提出要緩考的(考完兩項后不得申請緩考),由考點提出并由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在“蘭州市初中體育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中申請緩考;由教育局安排在緩考時間進行補考,內容、標準等與集中考試一致。對于仍然不能參加補考的考生,以零分計分。
3.初中學校校長對免試和緩試學生提供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總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零分處理,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考務工作
(一)測試程序
1.學校準備。各初中學校于4月20日前向考生發放由市教育局統一印制的《蘭州市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家長知情同意書》(附件6),學生、家長簽字后于4月25日前交回學校統一備案。同時學校要對考生進行安全教育以及考試流程的講解。
2.報名。凡報考我市高中階段學校的考生,在“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時同時進行體育選考項目的報名。報名時由考生自愿選定選測項目,選測項目一經提交,不得修改。
3.測試。所有考生都必須經過考點和考場兩次檢錄方可進入測試程序。各單項測試組要嚴格檢錄程序,認真核對學生基本信息,核對確認無誤,學生方可參加測試。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和輪次內,未參加考試或中途離考,不論何種原因均按自動棄考處理。考生在開考30分鐘后未到考場,取消考試資格。中長跑項目必須安排在最后考試,其它單項的考試順序由考點根據場地和人員情況合理安排。中長跑項目考試中如遇人為受阻、摔倒等特殊情況,考生可以立即停止該項考試,申請重考,若考生堅持跑完全程則不予補考。考生申請重考原則上只有一次。考生一律穿運動鞋參加考試。每個考生所有項目考試原則上要求在半天內完成。因天氣原因等特殊情況中斷考試,不能在半天內考完五個項目的考生,經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封存學生已考成績,待條件允許時組織考生續考。
4.成績評定、錄入和公布。成績評定由智能測試儀器完成,無人為測試部分。考生進場時由無線數據采集器采集數據導入考生IC卡,考試中收卡員收取考生IC卡交給成績公示員;出場時由成績公示員刷卡讀取考生成績,打印考生成績告知單(共一份),考生簽字后交現場工作人員保存;再由場外調度員安排已測試完畢考生離場。測試成績直接進入電腦系統并上傳至“蘭州市初中體育考試信息管理系統”計算總分。7月3日公布成績,各招生學校領取中考成績單,畢業學校領取畢業生成績冊。
(二)考場設置
1.城市四區5考點采用全套智能測試儀器,由市教育局統一配置。考試時間、項目、方法、標準和器材“五統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安全、順利進行。
2.各考點在5月20日前,根據《蘭州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規則及測試要求》(附件2)布置好場地,準備好器材;要在醒目位置懸掛“蘭州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考點”條幅;要有宣傳標語和成績公告欄;要張貼監督電話、考試規則、考場紀律和評分標準;要根據測試項目設置“足球運球考試區”等相應考試區域和“檢錄區”、“考生準備活動區”、“醫療救護點”,并清楚標識。考場出入門口要張貼“考試場所,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等字樣。要在距離環形跑道、投擲區5米處設置安全警界線。
(三)考務人員
1.各考點要高度重視體育中考工作,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設考點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員若干名,做好各項服務工作。考點主任由考點學校校長擔任,考點副主任由考點學校校級領導和參加測試的初中學校校長擔任,工作人員由考點學校從熟悉考務工作和體育工作的人員中選派。各考點下設辦公室、考務組、安保組、醫療組、后勤組。
2.測試人員由市教育局從全市各初、高中學校中統一抽調思想覺悟高、敬業精神強、專業素質好的在職體育教師并培訓,具體名單另行通知。
3.實行回避制。有子女及直系親屬參加考試的人員應主動提出回避,不主動提出回避的,發現后按違紀處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為加強對體育考試的領導和管理,確保體育考試工作公正、公開、有序、安全地進行,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相關處室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蘭州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全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辦法和要求;統籌安排和指導各縣區考試工作,并派督導組檢查各考點工作;處理體育考試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遠郊縣區也須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設立考試工作組織機構,全面負責本區域內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細化分工、明確職責、充實專業隊員、檢查落實場地器材、制訂相關應急預案;指導學生積極參加體育考試迎考準備工作;處理體育考試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和突發事件;審批病殘學生免(緩)試工作,落實體育考試政策、要求。
(二)工作人員。考點要選拔思想好、業務素質高的行政人員、教師和醫務人員參加考試工作,并在考試前必須對考務人員開展全員培訓,使其全面熟悉考試規則,嚴格執行規定程序。各學校要對學生做好宣傳和講解,使學生熟悉考試的目的,考試流程、規則和評分標準。遠郊縣區要嚴格按照標準和要求科學合理選定好考點,可采取考務人員送考下鄉等措施,方便學生就近參加體育考試。
(三)保障安全。各考點要制定并落實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應急預案,提高安全意識,做好防范準備。要加強對考生、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體育設施的安全檢查與管理,要在考試前認真檢查場地、器材,建立安全保衛機構,確立安全保衛責任人并制定出應急預案,堅決杜絕因管理不到位而發生安全事故。要主動聯系當地公安部門,做好考場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傷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的發生。初中畢業學校要重視考生往返考場的交通工作,集中運送考生的車輛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不準超載。駕駛人員必須證照齊全,安全信譽度高。考場設置應本著就近、安全、公平的原則,實行全封閉管理。考試過程中,除考務人員及臨考的考生、巡視人員外,任何人員均不準進入考場或以各種方式干擾考試工作的進行。各學校要認真落實學生常規和考前體檢制度,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特別是對學生心肺功能的檢查,并將考生考前體檢結果和學生的選項情況書面告知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不隱瞞學生疾病情況,實事求是,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各考點要設立醫療救護點,配備專業急救人員、專用救護車輛及急救設備,保證學生在考試中的安全。
(四)廣泛宣傳。各縣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積極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教育領域改革提出的“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的要求,通過多種途徑積極宣傳,使全社會都意識到實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初中學校要通過召開家長會等途徑,組織家長和考生學習宣傳今年體育考試的各項規定與要求,讓廣大考生及家長了解今年體育考試總分、項目設置、評分標準、書面考試政策和紀律要求等。要提醒家長做好考生的體檢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辦理,配合考點和學校做好應考工作。各初中學校要組織學生積極參加考前體育鍛煉,掌握考試的方法和規則要求,要在校內醒目位置張貼考試項目內容、測試方法及評分標準等,營造良好的考試環境,確保考試工作圓滿順利。
(五)嚴守紀律。考試工作要體現公正、公平的原則,考試過程要做到公開透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監督,嚴肅紀律,增強考試透明度,嚴肅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徇私舞弊現象的發生。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在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中執行不力、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不良影響的,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
(六)加強督查。為加強對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監督管理,市教育局將成立蘭州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督查組,對城市四區和遠郊縣區的體育工作進行督查指導。遠郊縣區教育局也要加強對學生體育考試工作的督查,考試期間派出專人隨組全程巡視,市教育局將為遠郊縣區派駐人員督查指導學生體育考試工作并選派巡視人員隨機抽查城市4區考點的考試工作。考試工作要公開透明,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附件:
附件1 蘭州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修訂).doc
附件2 蘭州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規則及測試要求.docx
附件3 蘭州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項目評分標準.xls
附件4 蘭州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申請表.doc
附件5 蘭州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人員守則.docx
附件6 蘭州市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家長知情同意書.docx
蘭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