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度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工作的通知》(云教體〔2014〕30號)精神,按照《昆明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昆明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昆教〔2012〕1號)文件要求,為充分體現“以人為本”、“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一步規范我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工作,發揮體育考試對增強學生體質的引導作用,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結合昆明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組織領導
在昆明市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昆明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領導小組。
組 長:劉紹安(昆明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魯再國(昆明市教育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穆仁早(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長)
李瑞林(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長)
張文偉(昆明市招生考試院院長)
成 員:田衛東(昆明市招生考試院副院長)
歐陽夢捷(昆明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主任)
楊曉月(昆明市教育局體衛藝處處長)
李鴻錦(昆明市教育局初教處副處長)
全市設主城區和郊縣區考區。主城區考區體育科目考試各項工作由市、區統一組織實施;郊縣區體育科目考試由各縣區自行組織實施。
二、實施對象
我市所有參加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且經體檢合格的初三學生(含往屆生)。
三、考試時間
全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時間為:2015年3月—5月,主城區考區考試日程安排另文通知,各郊縣區考區在規定期限內自行確定考試日程安排。全市個別學生補測時間:2015年5月10日下午14:00—17:00,地點:昆八中龍泉路校區。
四、考試項目
考試項目由必考項目、選考項目兩部分組成。
1.必考項目一項: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選考項目三項,由考生在每類中選考一項。
第一類:①肺活量;②坐位體前屈。
第二類: ①籃球(運球上籃);②排球(墊傳球);③足球(往返帶球蛇形繞桿)。
第三類:①100米跑;②立定跳遠;③一分鐘跳繩;④男生引體向上或實心球、女生仰臥起坐或實心球。
五、考試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