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識的普及在面對火災時有十分大的作用,下面思而學教育網小編跟大家分享一下消防安全知識考試題,以供參考!
1、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2、公眾聚集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后,方可使用或者開業。(×)
3、在設有車間或倉庫的建筑物內,已經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繼續使用。(×)
4、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
5、消防車前往執行火災撲救任務時,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船舶以及行人必須讓行,不得穿插、超越。(√)
6、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7、違反《消防法》的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警告、罰款或者十五天以下拘留。(×)
8、任何單位、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9、公安消防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為用戶指定消防產品的銷售單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設施施工單位,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失,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0、對違反《消防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11、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時,限制進行電氣焊作業;必須作業時,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12、火災現場保護是起火單位或個人的法定義務。(√)
13、對于所有新建建筑工程,建設單位應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
14、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是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基本消防義務。(√)
15、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6、《消防法》規定,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17、《消防法》規定,消防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未經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確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消防產品。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配件或者滅火劑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
18、消防隊撲救火災,不得向發生火災的單位、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19、對公眾聚集的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開業的行為,公安消防機構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并處罰款。單位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依照上述規定處罰,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罰款。(×)
20、對維修、檢測消防設施、器材的單位違反消防安全技術規定進行維修、檢測的行為,根據《消防法》規定,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罰款。(√)
21、對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的行為,根據《消防法》規定,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并處罰款(×)。
22、對違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行為,根據《消防法》規定,可以處警告、罰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23、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應處警告或者罰款。單位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依上述規定處罰,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罰款。(√)
24、《消防法》規定對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處罰,由公安消防機構裁決。對給予拘留的處罰,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裁決。(√)
25、《消防法》規定,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義務,造成人身傷亡,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6、除《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另有規定者外,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以及房間疏散門的各自總寬度應經計算確定。安全出口、房間疏散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1m;不超過6層的單元式住宅,當疏散樓梯的一邊設置欄桿時,最小凈寬度不宜小于1、0m。(√)
27、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觀眾廳的疏散門不應設置門檻,其凈寬度不應小于1、4m,且緊靠門口內外各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踏步。劇院、電影院、禮堂的疏散門應符合本規范第7、4、12條的規定。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的室外疏散小巷的凈寬度不應小于3、0m,并應直接通向寬敞地帶。(√)
28、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0m。供消防車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車道與廠房(倉庫)、民用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作業的障礙物。(√)
29、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中確定一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30、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條和第十六條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負責檢查和落實本單位防火措施、滅火預案的制定和演練以及建筑消防設施、消防通道、電源和火源管理等。(√)
31、公共娛樂場所的房產所有者在與其他單位、個人發生租賃、承包等關系后,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由經營者負責。(√)
32、公共娛樂場所宜設置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三級的建筑物內;已經核準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當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33、公共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館、圖書館建筑內,不得毗連重要倉庫或者危險物品倉庫;不得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公共娛樂場所。(√)
34、公共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筑相毗連或者附設在其他建筑物內時,應當按照獨立的防火分區設置;商住樓內的公共娛樂場所與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應當分開設置。(√)
35、公共娛樂場所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臺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