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大學生村官報名條件,河北省大學生村官待遇標準】
(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分配,踏實肯干,志愿到農村基層工作;
(2)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3)學習態度端正,學業成績良好;
(4)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5)需擔任學生干部1年以上;
(6)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或按規定免于考試錄取的。
對具備以上條件的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選聘。
1.報名條件
30歲以下應屆和往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報名應聘,重點是應屆畢業和畢業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則上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非中共黨員的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也可報名應聘。
2.選聘工作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宏觀指導由中央組織部牽頭,會同中農辦、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扶貧辦、團中央共同組織開展。各地的選聘工作由省(區、市)黨委、政府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組織。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一般通過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察、體檢、公示、決定聘用、培訓上崗等程序進行。各地在開展選聘工作時,將把選聘條件、選聘辦法、選聘程序、選聘結果及時公布,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是否組織統一考試,由各地根據報名應聘情況和到村任職的需要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