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大學生村官考試:政策待遇
(一)大學生村官在任期間,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一次性發放安置費。
2、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負責安排落實大學生村官的食宿,提供開展工作的條件。
3、新聘任大學生村官補貼標準由縣區比照本地鄉鎮(街道)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水平確定,并隨之同步提高。
4、在村任職期間,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養老保險,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對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女大學生村官可辦理生育保險。
(二)大學生村官到村任職滿1個聘期以上,且考核稱職以上,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任滿1個聘期、表現優秀、業績突出、黨員和群眾公認的大學生村官,可通過推薦,履行規定程序參加村“兩委”班子選舉。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的大學生村官,保留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同時可享受同級村干部補貼。
2、任滿1個聘期、當選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可參加面向優秀村干部的鄉鎮公務員定向考錄,錄用比例應逐年增加。
3、任滿1個聘期、當選并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考核優秀的大學生村官,可通過公開選拔擔任鄉科級領導干部,其中特別優秀的,可以破格提拔為鄉科級正職領導干部;符合鄉鎮領導班子換屆提名人選條件的,可按程序推薦作為換屆提名人選。經選舉擔任鄉鎮黨政機關*員或經公開選拔擔任鄉科級領導干部的大學生村官,在國家行政編制限額內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鄉鎮和縣區團委、婦聯領導班子調整時,要優先考慮選配大學生村官。
4、任滿1個聘期、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在3年內參加市直和中央、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筆試成績加5分,參加縣區、鄉鎮(街道)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任滿1個聘期、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經縣區組織人事部門推薦,可轉聘為街道社區工作人員、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指導員或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工作人員。
6、任滿1個聘期、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7、任滿2個聘期、當選并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一屆、考核稱職以上的,經省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為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可繼續留村工作。
8、逐步提高面向大學生村官考錄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比例。
9、除實行職業資格準入和專業限制的崗位之外,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員一般應達到當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數量的30%左右。
10、聘用期滿后到企業工作或者自主創業的,縣區人才交流中心提供3年免費人事代理服務。聘用期滿后3年內自主創業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享受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