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時代”來臨,產假、生育津貼等成為不少女性關注的焦點。日前,記者從市醫保中心獲悉,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淮北市對按企業生育保險費費率繳費的用人單位女職工生育津貼做出了調整。
據了解,女職工除享受3個月生育津貼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發生育津貼: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延長60天產假期間,增發2個月生育津貼;符合醫學指征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發半個月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發半個月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另外,原符合晚育條件、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各增加1個月生育津貼的規定不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