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地區每年都會根據當地的經濟情況對退休養老金做出適當調整,河北廊坊退休養老金發放標準有哪些新的變化呢?為大家詳細介紹河北廊坊退休養老金發放標準。
河北廊坊退休養老金發放標準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3、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標準的0.5%增加基本養老金。
河北廊坊退休養老金增發標準
1.養老金年齡增發標準
①.退休退職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
②.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
③.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艱苦地區退休人員養老金增發標準
①.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
②.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
③.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
④.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于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
⑤.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準增加養老金。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退休養老金增發標準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本次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4.因工全殘職工退休養老金增發標準
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并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207元的,補足到2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