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稱,最高檢與教育部聯合部署“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大批優秀檢察官走進中小學開展法治教育,已巡講4萬余場。檢察院作為司法實踐領域的國家機關能夠走入校園為青少年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彌補了學校法治教育資源的不足,有助于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實效性。
青少年時期是培養公民法治意識,樹立法治信仰,學習法律知識的最佳時期。近年來不斷見諸報端的校園欺凌及暴力犯罪,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我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問題。然而學校法治教育資源的有限性,影響了學生法治教育的實際效果。
法治教育是一門專業性比較強的學科,而我國中小學很少有法學專業的專任教師,大多是由品德課教師或班主任來教授法治課程。由于教師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基礎和法律實踐經驗,無法完全解答或解決學生們提出的具體法律問題。檢察院等機關的專業人士走入校園,可以利用他們掌握的專業知識,結合現實中遇到的真實案例,給學生以直觀、形象的講述,同時可以現場回應學生對具體法律知識的困惑,從而大大提升法治教育的效果。
法治教育也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需要學生的親身體驗和參與。雖然目前各個學校都在開展法治教育,但教學形式比較單一,多以課堂教學、書本說教式教學為主,缺少形象生動、互動參與式的課堂教學形式。檢察院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他們走入校園,可以通過組織學生研討案例、角色扮演等活動,豐富教學形式,提升孩子們學習法律知識的興趣。
其實,不僅是檢察院,法院、公安部門、律師等參與司法實踐活動的機構和個人,以及其他社會資源,應當更多地參與到青少年法治教育中來。但目前在實踐中,社會資源參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力度和廣度還不夠,學校和社會資源提供方還沒有形成規范化、系統化的合作機制,缺乏調動雙方資源合作的聯動平臺。為此,教育部發布的《全國教育系統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要求整合社會資源,創新服務提供方式,探索建立從司法、消防、公安、醫護、環保等部門聘請兼職法治教育教師的制度,同時通過逐步完善聘任管理與考核評價制度,提升參與法治教育的機構和個人的積極性。另外,鼓勵引導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師生、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法律工作者等加入教育普法志愿者、法治輔導員隊伍,不斷提高教育普法水平。與此同時,國家正在積極推動各地法治教育實踐基地的建立,使其成為集實踐性、參與性、趣味性為一體的綜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場所,以相對集中的方式為中小學校提供法治教育服務和支持。
未來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應當形成學校、社會、家庭共育的格局,讓更多的司法實踐資源和社會資源參與到學校的法治教育中來,讓法治教育成為更具有互動性、參與性、體驗性的教育活動。孩子們可以真正地掌握法律知識,依法規范自身行為、分辨是非、學會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懂得依照法律履行自身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