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援藏援疆萬名教師支教計劃實施方案》,《方案》提出,每年從內地學校選派一批優秀教師赴西藏、新疆支教,帶動和培訓當地教師,幫助西藏、新疆整體提升教育發展水平,為西藏、新疆經濟社會發展和長治久安,培養愛黨愛國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堅強保障。2018年首批將向西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援派教師4000名,支教時間為一年半。
《方案》指出,為全面貫徹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的指導意見》,教育部等四部門計劃通過實施援藏援疆萬名教師支教計劃,建立西藏、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與內地學校共享優質教育資源的常態化機制。
教育部將按照“合理、可持續、可實現”的原則,每年從內地學校選派一批優秀教師(包含專任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赴西藏、新疆支教。原則上以對口援藏援疆省市學校為主體,以理科教師為主、兼顧其他學科;以中學教師為主、兼顧小學學段,每10至20名教師組成一個工作小組,鼓勵組團支援一所學校。援藏援疆的專任教師主要承擔學科教學和班級管理任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業務培訓和教學指導,充分發揮骨干示范作用,帶動受援學校整體提升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教育管理人員主要從事學校管理工作,推動受援學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受援學校要組織教師、管理人員與支教教師結對跟學。
選派教師要求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堅決執行黨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責任感;作風扎實,不怕吃苦,甘于奉獻,身體健康;學校管理人員還應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豐富的學校管理經驗。
在選派要求方面,《方案》規定,原則上從內地教育教學管理水平較高的中小學校選派援藏援疆教師,有效滿足受援地急需緊缺的教師需求。每批教師在藏在疆一般為一年半左右。
在待遇方面,選派教師在藏在疆工作期間,由派出單位與西藏、新疆共同管理,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審、考核評定等方面按照援藏援疆干部和人才政策同等對待,確保待遇上優保障、使用上促成長、管理上重關懷。選派教師所需經費,按程序列入對口支援西藏、新疆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可從各省市對口支援資金列支。
教育部等四部門將結合職能分工,做好指導協調和跟蹤督查工作,共同組織實施援藏援疆萬名教師支教計劃。對口援藏援疆省市和西藏、新疆結合職能分工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做好人員選派工作,完善派出單位和受援地的績效考核評價機制,落實相關經費和激勵保障政策。
據悉,首批選派的援藏援疆教師于2018年春季開學前到位,確有困難的省份,經援受雙方協商一致,可于2018年秋季開學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