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盈君 攝
0?6歲是人生第一個成長關鍵期,兒童發展受家庭影響最大,此時的家庭教育是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的基礎工程。但以往的調查顯示,我國0?6歲兒童在家庭中仍以母親為主要照料者,父親基本上處于被動地位,家庭成員之間的教育合作問題較多。近日,中國兒童中心發布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0?6歲兒童家庭教養中父母角色的調查研究”結果,以在八省市發放3萬多份問卷進行調查的數據,深入分析了我國0?6歲兒童家庭教育中的父母角色、共同養育狀況及影響因素。
“共同養育”已成共識
新舊觀念仍然有交鋒
從本次調查數據中看到,大約有一半的養育者認為孩子的養育教育應該是父母雙方一起負責的。特別是在承擔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費用,負責孩子的安全、健康,陪孩子玩,關心孩子的喜怒哀樂和培養孩子良好的個性品質方面。而且社會經濟地位越高的養育者,對共同養育的認同程度越高。父母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傾向于強調父母一起承擔教養責任,這尤其在母親的受教育程度與角色認知中呈現。城市地區比農村地區的養育者從認識上也更強調父母一起履行教養職責。
新共識剛開始逐漸達成的同時,也有一些家庭的傳統觀念還在“逞強”:仍然認為母親是兒童“吃、穿、用”的最理想負責人。在教養的其他情境中,那些不贊成“父母一起”負責的養育者都認為,除了負擔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費用以及帶孩子做運動,“母親為主”是最好的選擇。尤其在中部地區,“由父母一起”負責孩子各項生活照料的觀念最弱,那里的家長更強調母親在孩子情感陪護中的作用,更傾向于認為應當由母親為主負責孩子的教育指導。
在發布此次調查結果時,中國兒童中心黨委書記叢中笑特別強調了“家庭需要父親的更多參與”的觀點。
“知行不一”程度很高
合作沖突并存是常態
在當今的社會轉型加速期,家庭養育和教育中的矛盾不斷顯現。“共同養育”的認知程度很高,但養育者“知行不一”的程度也很高。在本次調查關于生活照料的幾個方面中,僅有21.6%的父母能做到角色認知和角色表現完全一致,有9.0%是認知和表現完全不一致。在教育指導方面,只有37.3%的父母能做到角色認知和角色表現完全一致。可以說父母之間“沖突與合作并存”,是家庭教養中的普遍狀態。進一步分析發現,在認知上,更多的家庭認為父母應該一起負責孩子成長的各方面或父親應該更多參與,但現實中母親對孩子進行生活照料和教育指導的比例明顯更高。在城市、東部地區、獨生子女家庭和3?6歲兒童家庭,“知行不一”程度更高。
當下家庭教養中的普遍狀態是父母之間“沖突與合作并存”。在合作養育方面,一半以上(54.3%)的家庭屬于中等水平沖突與中等水平合作,父母在合作和配合的過程中伴有一定程度的分歧和沖突;11.1%的父母處于高沖突狀況。同時也有11.3%的父母處于低合作狀況,大約5%的父母在養育過程中各自為政,互不干涉,合作和沖突都很低。
家庭教育責任重大
父母都應全程參與
“我們常能看到父母或看護者雖然坐在公園里,但他們并沒看孩子,而是只顧自己低頭看手機。另一方面,中國又有很多家長為了生計把孩子放在家里外出打工,孩子得到的情感支持太少。”在發布會上,談到中國家長在養育孩子方面的問題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駐華辦事處副代表鄭道這樣說。
本次調查的結果也顯示,我國農村、西部、受教育程度低等人群問題較多。城市父母所做的角色準備相對更多,尤其是心理準備和性別期待,而農村父母相對不足;流動兒童父母的角色準備更差;西部地區的父母在生孩子之前心理準備最少、性別期待最高。對不同受教育水平父母的比較也發現:隨著學歷水平的降低,父母所做的準備也更少。同時,這些人群在情感陪護和角色體驗上表現也稍遜。農村父母陪孩子玩的時間比城市的父母要少,在了解并回應孩子需求、表達愛意方面也稍遜。
總體而言,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對父母在養育孩子中雙方的合作和沖突有影響。父母學歷越高、家庭經濟狀況比較好、經濟壓力低但又不是最富裕的家庭,父母合作越好、沖突越少;年齡較輕的父母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沖突更多而合作性更低;單親家庭和隔代家庭都出現了父母雙方沖突少、合作也少的情況。但在家庭經濟狀況比較富裕或很好的家庭中,父母也可能出現更多各自為政、配合與合作比較低的情況,這在碩士及以上學歷家長的養育中表現較為明顯。
根據以上發現,研究者建議:提高家長對自身主體作用的認識,提升家長共同養育的能力;提高全社會對父親角色重要性的認識,普遍提高父親參與家庭教育的意識和能力;促進觀念融合,增進代際合作水平;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為家庭教育工作社會化提供政策支持;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兒童情感和心理養育能力;加強對重點人群的教育指導。加強對0?6歲兒童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視,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公共服務體系。積極支持培育社會組織機構,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建立有效的家庭教育工作監督評估機制。對不同人群提供具有針對性的支持政策。促進家庭教育立法取得實質性成果。
我國現有4.1億戶家庭,其中45%的家庭有0?17歲子女。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鄧麗就本次調查表示,要深入研究社會矛盾變化在家庭教育領域的各種表現,在思想認識、供給方式、需求變化等各個層面提出更加精準的工作突破點,推動家庭教育突出問題的解決。(本報記者 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