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安徽曝出的系列教育貪腐案,揭露了教育行政審批這一"隱蔽的腐敗高發區"。據統計,去年以來落馬的袁文、安徽省教育廳原副廳長楊德林、基礎教育處原處長繆富國3名官員,向他們行賄的大學、專科高職、中專、中學等各類學校共有近百所,行賄次數達數百次。
" 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審批彈性"成"尋租暗門"、學校學校"成群結隊"送錢、官員"前赴后繼"落馬,這一發生于安徽的教育"腐敗接力賽",再次撕開了教育腐敗"遮羞布",也警醒著我們:"衙門無凈土",教育領域也不免有"水渾"之時。
教育行業是一個特殊的領域,尤其是校園更是教書育人之地。然而,近幾年,教育腐敗現象頻頻被曝光。小到一冊圖書,大到一棟樓,從免費午餐費到學生資助,從工程招投標到校服采購,從教學招生到學校建設,總有些"蛀蟲""蠅貪"動歪心思,又何止是教育行政審批?
事實證明:凡是腐敗行為,必有權力或資源做"本錢"。從報道的內容來看,安徽的一些學校大搞"金錢公關",不是因為"錢多人傻",而是因為袁文、楊德林、繆富國等人控制著審批權力、掌握著學校的"生命線"。由此可見,治理教育腐敗,必須在權力的制約上想辦法。
當前,教育腐敗正是易發高發之時,黨和政府更要堅持嚴字當頭、打好攻堅戰。一方面真抓嚴管。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又不斷提高問責力度,壓實治理責任,對破法破紀者決不放任姑息;另一方面常抓善管。補齊制度"短板"、推進政務公開、拓寬監督渠道,逐步構建長效機制,持續擠壓腐敗分子的生存空間。
" 前車之覆,后車之鑒"。身為教育系統之一員,無論是主管部門的領導、學校的一校之長,還是重要崗位的人員,都應當不忘初心、淡泊名利,從嚴自律、謹守底線,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否則,必深陷腐敗泥淖難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