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國兩會公布全國養老金統籌提案
3月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聽取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國務院關于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審查國務院關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其中明確表示,2017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收入48272.53億元,為預算的102.4%。增長4.1%。其中,保險費收入35065.86億元,財政補貼收入11104.34億元。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43918.94億元,完成預算的100.9%。增長12.3%,當年收支結余4353.59億元。年末滾存結余63294.67億元。
此外,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的要求,部分地方政府性基金項目轉列為一般公共預算,對應的專項債務。
2017年,在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要求適當提高退組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高制度覆蓋面,在推進各項相關改革工作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基本養老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方案。
基本養老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方案是指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礎上,從一定比例起步,建立中央調劑基金,對企業職工及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以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據記者了解,我國部分省內實行省內的基本養老基金的調劑制度,但全國范圍內首次提及。
“制定基本養老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方案,不是把全國各省的錢都集中到一起,而是按照各省結余的一部分收繳上來建立調劑基金,比如,之前補貼東三省是通過財政進行直接補貼,建立調劑金制度就可以用調劑金進行補貼,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全國統籌的平衡。”3月5日,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特邀成員孫博接受《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采訪時表示,基本養老金全國統籌一步到位有難度,這應該算是一個過渡政策,全國范圍首次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