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江教育研究院發布《2017教育政策建議書》。建議書認為,我國教育改革進入“深水區”,改革是發展的強大動力,“十三五”時期教育發展和質量提高,必須始終瞄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必須加快教育制度創新,全面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根據教育制度創新的內在邏輯,建議書提出10點建議。
第一,學校制度改革:認真總結學制改革經驗教訓,堅持民主集中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學制改革。
第二,教育管理體制創新:堅持教育放、管、服改革,實施教育管、評、辦分離,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的新型關系。
第三,教育法律制度創新:建立教育立法與修法全國人大首席治理制,出臺教育立法的治理標準和程序,健全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為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堅實的法治基礎。
第四,教育督導制度創新:建立強化領導負責的多部門協調機制和教育“督政”常態化機制,為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堅強的領導支撐。
第五,教育人事制度創新:建立獨立的教育公務員制度,完善鄉村教師榮譽制度配套措施,為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第六,教育質量評價制度創新:加快制定教育質量國家標準,建立健全國家教育質量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教育質量評價的導向性作用、評價性作用、監測性作用,提升教育治理現代化水平。
第七,教育決策咨詢制度創新:創新體制機制,建設*新型教育智庫,為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智力支持。
第八,義務教育制度創新: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實現城鄉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
第九,繼續教育制度創新:建立國家資格框架制度,實施“學分銀行”等個人學分累積與轉換制度,構建符合我國基本國情的學習型社會。
第十,辦學體制創新:對民辦學校實行分類管理,并建立民辦學校法人制度,促進和規范我國民辦教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