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南省委、省政府堅持把民族地區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擺在優先位置,把民族教育作為推進教育強省建設和全面小康建設的重點來抓,把健全和完善民族教育法規政策體系作為推動民族教育工作的基礎性工作來抓。
一、健全和完善民族教育法規規章。根據形勢變化需要,對《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進行了修訂,明確規定: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民族教育的領導,要重視發展民族教育,多為民族教育辦實事,確保民族教育又好又快地發展。同時,批準了新修訂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條例》《通道侗族自治縣自治條例》《江華瑤族自治縣自治條例》《城步苗族自治縣自治條例》《新晃侗族自治縣自治條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自治條例》《芷江侗族自治縣自治條例》《麻陽苗族自治縣自治條例》等8個《自治條例》,這些法規都明確了上級人民政府、自治機關在幫助和促進民族自治地方教育方面的職責和義務;并對違法責任和監督機制作了明確規定,為推動民族教育發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編制和制定民族教育中長期規劃。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先后編制了《湖南省教育扶貧規劃》(2015-2020)《湖南省武陵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2011-2020)》《湖南省建設教育強省“十三五”規劃》《湖南省少數民族事業“十三五”規劃》等4個規劃,這些規劃提出:到2020年,民族地區教育整體發展水平及主要指標接近或達到全省平均水平,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民族地區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0%以上,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基本實現標準化,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7%以上,基本普及視力、聽力、智力三類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努力消除輟學現象,基本實現縣域內均衡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88%以上,普職比大體相當,基本實現12年免費教育。高等教育入學機會不斷增加,高考錄取率不斷提高。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接近或達到全省平均水平,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明顯提高,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年參與率達到50%。各級各類教育質量顯著提高,服務民族地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能力顯著增強。同時,省委省政府還編制了《湖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湖南省發展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農村小學、幼兒園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專項計劃》和《湖南省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等10多項專項規劃,這些專項規劃,對引領民族教育發展將發揮積極作用。
三是制定和出臺一系列民族教育政策文件。為貫徹落實第五次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制定出臺了《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教育工作的決定》《關于對武陵山片區農村基層教育衛生人才發展提供重點支持的若干意見》《關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湖南省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實施方案(2015-2020)》《關于印發〈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支持我省邊遠地區本科高校發展的意見》《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民族團結教育課程教學工作的通知》等20多項涉及民族教育的規范性文件。這些文件明確提出:實施學生精準資助工程、貧困地區基礎教育發展工程、貧困地區控輟保學工程、貧困地區技能人才教育培訓工程、高等教育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校校結對幫扶工程、貧困地區教師隊伍建設工程和貧困地區教育信息化建設工程等八大工程,建立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建檔立卡貧困生資助機制、師資隊伍保障機制、教育專項統籌機制、社會力量動員機制等五大保障機制和二十三條具體工作舉措。
目前,湖南省已經基本形成了以省級政策法規為主體,民族地區地方性規范性文件為補充的民族教育政策法規體系,為民族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在這些政策法規的引領下,全省民族地區辦學條件明顯改善,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大幅提升,民族教育發展水平不斷提高,民族特色教育異彩紛呈,國民教育體系日趨完備,目前,我省民族地區有各級各類學校在校生少數民族學生107.17萬人,占在校學生總數的78.65%。有幼兒園1623所,在園幼兒27.19萬人;小學691所,小學教學點2273個,在校學生57.02萬人(其中教學點4.16萬人);獨立初級中學271所,九年一貫制學校250所,在校學生28.08萬人;高級中學29所,完全中學38所,在校學生12.23萬人;中等職業學校69所,在校學生59401人;高等學校6所,在校學生5.71萬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人,碩士研究生816人,本科生3.5萬人,高職專科生2.14萬人;特殊教育學校12所,在校學生8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