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女教師患癌被開除事件調查
58歲的劉宏是一位父親,也是一位癌癥晚期患者。這兩天,他整夜睜著眼,情不自禁地翻看女兒的手機。看到別人給女兒的微信發來的文章——《在蘭州一所大學教英語的她,在患癌后就被開除了》,淚水止不住地往外涌。
女兒劉伶利正是這條微信的主人公,可惜她永遠看不到朋友發來的微信了。8月14日8時許,因為癌癥并發心臟病,32歲的她離開了人世。
大學女老師患癌癥
1984年出生的劉伶利一直是家人的驕傲。2012年,她從蘭州交通大學外語專業碩士畢業,來到蘭州交大博文學院工作,成了一名大學教師。
“她爸爸有癌癥,孩子特別懂事,除了上班,還給高三學生當家教補貼家用。”劉伶利的母親劉淑琴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工作兩年后,6月1日,上完家教課回到家,劉伶利突然感覺腰部劇烈疼痛。當晚,父親就帶她去了甘肅省第二人民醫院,醫生說需要進一步檢查。
“第二天,感覺不怎么疼了,孩子就要去上班。”劉淑琴說,當時,女兒告訴她,如果不去上班,學校會扣錢,加上當時快期末考試了,怕耽誤學生復習,就上班去了,直到學生放假后,7月23日才住院接受治療。
劉伶利家人提供的甘肅省人民醫院冷凍切片診斷報告書顯示,當時診斷為(雙側卵巢)增生性(交界性)漿液性腫瘤,高級別。
那個暑假,父母帶著劉伶利到北京求醫。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10月出具的一份病理報告顯示:劉伶利“左附件區纖維脂肪組織及右側卵巢、輸卵管內仍可見大量高級別漿液性乳頭狀腺癌浸潤”,“乙狀結腸帶結節、直腸窩腫物、大網膜、左側結腸旁溝腫瘤內均可見漿液性乳頭狀腺癌浸潤”。這意味著,劉伶利得了卵巢癌并且已經擴散。
劉淑琴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確認,在北京治療期間,女兒已經向學校請假。病情確診后,隨之而來的是化療、開腹手術、切除卵巢……手術前,身為獨生子女的劉伶利,曾一度想把自己的卵子冷凍保存下來,但是最后因為費用太高而放棄。
2015年1月12日,一家人從北京乘坐火車返回蘭州。劉淑琴告訴記者,女兒在火車上接到了博文學院的電話:“人事處的一位工作人員問她能不能來上班,讓她14日去學校,女兒回復說身體不好,要和家人商量一下。”
拿著厚厚一疊病歷,帶著北京的醫生補開的請假條,1月14日,劉淑琴來到博文學院人事處為女兒請假。“學校原以為孩子得的是子宮肌瘤,病歷上寫得清清楚楚,學校才知道孩子得了癌癥。”劉淑琴說。
當時,考慮到女兒不能上班,劉淑琴請求這位領導,希望單位能繼續給孩子買醫療保險。
對方沒有應允。劉淑琴當場哭了。據劉淑琴向記者描述,人事處處長當時告訴她,“不要給我哭,我見這樣的事情挺多的,學校有規章制度,我也沒有辦法”。
生病期間遭學校開除
讓劉淑琴萬萬沒想到的是,僅僅5天之后,劉伶利的工作就沒了。
“過了一周,學校讓我女兒去一趟,當時她正在蘭州治療,就沒去。事后,女兒確認自己被學校開除了。”劉淑琴說。
劉伶利的家屬給記者提供的一份蘭州交大博文學院《關于開除劉伶利等同志的決定》顯示:經2015年1月19日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該兩位同志(包括劉伶利——記者注)連續曠工已違反蘭博人字(2009)6號文件規定,違反了勞動協議的相關約定。為規范我院用工,決定開除劉伶利同志,解除與該同志的勞動關系。
記者注意到,這份文件由陳玲簽發,陳玲是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院長。
事后,劉伶利在微信中與一位朋友說:“過了沒幾天打電話讓我去一趟,我說沒時間,然后就把文件寄回來了。”劉淑琴說,當時,女兒的身體已經很虛弱,一直在蘭州治療。
在博文學院辛勤工作了3年,劉伶利收到學校寄來的開除文件,一時難以接受。她在微信聊天中向朋友抱怨:“開始他們不知道我具體的病情,我請了一個學期假,期末還打電話問我下學期能不能去上班,我媽媽就去學院告訴他們我具體的病情,他們一知道我真實病情就把我開除了。”
開除,是職業生涯中不光彩的事。一時,身患重病的劉伶利有些絕望。其間,當朋友問及生病期間學校是否看望過她時,她在微信中回復:“沒有,我媽去的時候都說讓他們給我交保險,我們出錢他們都不愿意。”
近些年,劉伶利的家庭頻遭不幸。父親下崗,也是癌癥患者;母親退休,還要照顧癡呆的老父親。學校停止給她醫保繳費,對于這個不幸的家庭來說負擔更重了。
“7月劉伶利接受治療,過了暑假,學校就沒有給孩子發工資,我的錢加上我父親的退休金,用來給女兒看病,孩子他爸在社區幫忙,每個月1700元的工資只能夠他自己的醫藥費。”劉淑琴說完,站在一旁的父親劉宏掀開衣服給記者看他身上的造瘺(用來排尿——記者注)。
“學校沒人來看望過孩子,10月,學校提過一次來看,可是我們在北京治療,以后再就沒有說過。”說起學校如何對待重病的女兒,身患癌癥的劉宏很傷心。
直至去世,學校仍未履行法院判決
面對學校突如其來的開除通知,劉伶利和家人都感到無法忍受,他們選擇了訴諸法律。
2015年3月29日,劉伶利向甘肅省榆中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請求對學校作出的開除決定進行仲裁。2015年4月17日,因證據不足,該委員會作出對劉伶利的仲裁請求不予受理的決定。5月,劉伶利向學校所在地的榆中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15年10月20日,榆中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于2015年1月19日作出{蘭博院發【2015】14號}《關于開除劉伶利等同志的決定》無效,雙方恢復勞動關系。”
至于劉伶利要求支付治療期間的病休工資等福利待遇,因其未提供相關計算標準,法院不予支持;對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判決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對原告要求被告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判決表示不屬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圍,不作處理。
劉淑琴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由于家人忙著給劉伶利治療,都沒有時間出庭。她回憶道,一審的官司打得并不好,由于博文學院沒有繼續給孩子買醫保,當時看病的花銷很大,家人只能給她買居民醫保,報銷的比例比較低。
博文學院不服一審判決,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蘭州中院二審判決維持了原判。二審判決書寫道:“二審中,交大博文學院亦認可在劉伶利與交大博文學院電話通話中,劉伶利陳述其本人及家人都在外地就醫,無法履行請假手續,等回來后補辦請假手續……不屬于《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教師聘用合同》第三條第八項第3款約定的擅自離崗、曠工的情況。”
判決載明:“交大博文學院以此為由開除劉伶利并解除與劉伶利的勞動關系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一審認定交大博文學院開除劉伶利決定無效,雙方恢復勞動關系正確,本院予以確定。唯適法律不當,本院予以糾正,上訴人交大博文學院的上訴請求于法無據,應予以駁回。”
“判決下來不久,上上周電話說協商解決,昨天(學校)來電話又說開學再說。”劉伶利給朋友發微信說。此時,是她去世前的半個月。
律師:開除系違法學校:開學后再說
在劉伶利二審代理律師蔡翔看來,開除是一種紀律處罰,學校的行為是非法解除勞動關系,也就是惡意解雇。
“這是一種逃避企業法定義務的行為,劉伶利的要求很低,就是醫保別停,能夠減少自己看病的經濟負擔,可是學校還是把她開除了。蘭州中院采納了我們的意見,認為解除劉伶利勞動合同違法。”蔡翔說,“學院沒有對教師的人文關懷,沒有依法辦事,在明知劉伶利患病并電話請假的情況下,還依然認為劉伶利是曠工,缺乏對教師的必要關心。”
他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二審判決之后劉伶利的社保和醫保還沒有恢復,學校并沒有主動執行法院的判決,由于她的病情惡化一直在治療,我們也沒有時間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判決下來后,學校方面還是沒有到醫院看望劉伶利。”
當被問及劉伶利去世之后,其經濟損失是否能追回時,蔡翔表示:“孩子去世之后,父母有可能要求學校賠償劉伶利的損失。勞動合同解除違法行為,造成了醫藥費能由醫保報銷的沒有報銷。挽回這個家庭的損失,我們還是會再提起一個訴訟,追討學校停繳醫療保險造成的損失。”
從勞動仲裁到二審判決,用了超過1年的時間。其間,劉伶利的病情也在不斷地惡化,治療花費了三四十萬元,家中已經沒有積蓄,只能靠舅舅接濟進行治療。劉伶利考慮到家庭實際情況,最終選擇了中醫保守治療,這樣的選擇只是想多省點錢。只有在病情惡化的時候,才斷斷續續選擇住院治療。
記者就此致電蘭州交大文博學院辦公室主任王世斌,他表示,對于此事,具體情況他不了解,也沒有負責處理這個事情,學校正在放假還沒有開學,等開學后再說。記者又多次電話聯系蘭州交大文博學院院長陳玲,但對方一直未接電話。
去世前曾擺攤賣衣服
據了解,劉伶利曾網購印度生產的抗癌藥,因為價格更便宜。她加入過很多微信和QQ的抗癌群,與群友之間相互鼓勵。住院期間,她還會自己涂上紅色的指甲油,抹上口紅,打開美顏相機自拍。
“她是個要強的孩子,去年9月至12月在蘭州治療期間,看見家里經濟條件不好,非要在家附近擺攤賣衣服。”劉淑琴拗不過她,讓劉伶利坐在輪椅上,推著她到蘭州東部綜合批發市場批發衣服,孩子負責挑選,母親負責拿東西。
那些天,每到18時,母親裝上幾包衣服,拉著小推車,拿著晾衣架,父親推著劉伶利,一家三口去擺地攤。大多數時候,劉伶利坐在邊上,母親張羅賣衣服。
“有一次城管過來,讓我們收攤,我和她父親整理衣服,她坐在輪椅上,城管就質問她‘為什么坐著不動’,當時就把孩子嚇哭了。”劉淑琴告訴記者。
劉宏含著淚說:“那天孩子回來心情就不好,不吭氣,我知道她很委屈,放下了一個大學老師的尊嚴,擺地攤被城管追著,但是我也無能為力。”
“媽媽呀,太痛苦了,媽媽救救我呀!”由于癌細胞擴散,劉伶利時常全身劇痛,只能靠打杜冷丁緩解疼痛。去世前幾天,她把母親手機中自己的照片全部刪去。
“真不想成為你故事中的主人公。”去世前幾天,她給一個朋友發了一條微信,緊接著她又發了一條,“不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