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8月1日起將調整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分政策,包括將市屬高校和各類民辦大學參保學生納入到門診統籌享受范圍。這項政策涉及近10萬名學生,每人每年最高可報銷600元門診費用。
記者從長春市人社局了解到,此次長春市將職業學校、大專、中專、技校等市屬高校和各類民辦大學醫保參保學生納入到門診統籌享受范圍。參保學生可自愿選擇社區衛生服務站(中心)或校醫院持卡就醫。此前,長春市中央直屬和省屬高校每個學生每月有60元的門診醫療補助,由各高校醫院統籌使用,而市屬高校和各類民辦高校并沒有相關補助。
2010年長春市建立了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制度,解決參保人員門診小病治療問題。截至目前,累計已有460萬人次享受了門診統籌待遇,統籌基金累計支付2.3億元。長春市門診統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職工醫保為2000元,居民醫保為1200元,補償比例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