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與杭州市教委合作,禁止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子女就讀高收費民辦學校,并推出組合拳破解執行難難題。
對此,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決和綜合管理處副處長俞春偉作出解釋:“這主要是懲罰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其高消費的舉措,讓他們一次失信處處受限。”
“目前初步會針對兩種情況進行限制。一是在高收費民辦學校入學報名階段,通過與法院的失信名單共享,失信被執行人的子女難以報名;二是已入學高收費民辦學校的情況,失信被執行人將被認定為高消費會被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俞春偉說。
據介紹,被禁止就讀的包括杭州市高收費的民辦中小學。俞春偉說:“我們會保障孩子受教育權利,建議已入學的孩子下學期轉入公立學校。我們推行此舉是不允許失信被執行人的高消費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