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研究制定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盤活教育資源、改善鄉村教師的生活待遇,切實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拓寬鄉村教師培養和交流渠道。進一步統籌區內師范專業招生計劃,建立師范院校與研訓機構、中小學校聯合培養鄉村教師機制。加強鄉村教師本土化培養,擴增地方免費師范生計劃,由區內高等院校定向培養“一專多能”的教師。持續實施“特崗計劃”,探索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h域內重點推動縣城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教師到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
加強鄉村教師編制和職稱(職務)評聘管理。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向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小學傾斜。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代課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鄉村教師在評聘職稱(職務)時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不作剛性要求,重點考察師德素養、工作業績和實踐經歷。在鄉村學校任教一定年限符合評聘條件且業績突出的鄉村教師,評聘中高級職稱(職務)不受崗位職數限制。城市中小學教師晉升中高級教師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虮∪鯇W校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
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自治區本級逐年增加師資培訓專項預算,重點支持鄉村教師培訓。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予以保障,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時間和質量。探索建立自治區鄉村教育人才培養基地。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鄉村教師培養管理的全過程;加強音樂、英語、綜合實踐等薄弱學科教師培訓;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
改善鄉村教師生活待遇。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學校教師人均補貼提高至山區500元/月、川區300元/月,所需經費按照現行財政分級比例承擔。對自愿到鄉村學校支教的退休特級教師、高級教師,由各市、縣(區)財政按照人均2萬元/年標準予以補助。實施鄉村骨干教師支持計劃,各市、縣(區)每年按10%的比例評選鄉村骨干教師。切實做好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工作。鄉村教師夫妻雙方均在同一縣域內工作的,在自愿的情況下,由縣(市、區)負責選調一方到離家就近的學校工作。繼續實施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項目,保障各地區特崗教師工資、補貼及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