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廳下發通知,開封市祥符區四高因違規招生被取消“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稱號。
通知指出,在2015年中招錄取中,開封市祥符區四高違反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規定,提前和超計劃錄取新生,造成部分考生不能正常投檔錄取并建立學籍,嚴重擾亂了當地普通高中錄取秩序。
按照規定,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要堅持“全面評價、擇優錄取”原則,依據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各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要嚴格執行招生紀律,不得違規進行招生宣傳,不得在中招考試前招收、錄取學生,不得招收規定區域外的學生,不得違背“三限”(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政策招擇校生。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舉辦復讀班,不得聯合任何機構在校外舉辦復讀班或復讀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