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明確提出,統一城鄉教師職工編制標準,職稱制度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中國330萬鄉村教師的待遇有望大幅提高,還要依法保證鄉村教師的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大計,教師為本。而教師的工資待遇水平,又往往事關教育成敗和公平。然而,鄉村教育長期以來存在教師結構不盡合理、整體素質不高以及隊伍不穩定等“短板”,嚴重制約著鄉村教育的發展,影響著鄉村孩子的學習成長。這種鄉村教育狀況,有人將其總結為“城擠、鄉弱、村空”,也有外國記者將其比喻為“幾匹瘦骨嶙峋的馬拉著一輛車子,吃力地行駛在曲曲折折的鄉村小道上”。
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除了交通地理條件、辦學條件較差和師生比配備不合理之外,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工資待遇。2013年,華中師范大學雷萬鵬教授的調研結果顯示,超過3/4的鄉村教師年收入低于3萬元。東北師范大學的研究報告也指出,由于鄉村教師收入低,壯年男性寧愿出去打工,也不愿意在農村當教師。
提高鄉村教師的工資待遇水平,成為補齊鄉村教育師資“短板”的主要呼聲。在近幾年的全國兩會上,有不少代表委員建議,給鄉村教師提高20%~30%的工資。確實,當地處偏遠、條件艱苦的鄉村教育處于“缺錢”的境地,也就不可避免地會“缺人”,剛畢業的年輕教師不愿去,在職的教師想調動——村小教師想調到鄉鎮,鄉鎮教師想調到縣城,鄉村教育如何持續健康發展?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要求各地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依法保障鄉村教師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實行差別化補助標準,“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待遇越高”。這是回歸教育公平,讓鄉村教師安心從教、樂崗愛崗的好舉措。東北師范大學的調研發現:如果教師工資達四五千元,88%的大學生愿意去農村任教。現在的問題是,如何避免提高鄉村教師待遇的規定,不再像以往那樣,淪為墻上的一張“畫餅”?
這些年,為鄉村教師提升待遇,國家層面的努力并不少見,到了基層則遭遇執行難,別說依法繳納公積金及社保,別說讓鄉村教師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更別說“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待遇越高”,光是基本工資就有被扣發的可能。比如去年12月,中部某縣近千名教師工資沒漲反遭克扣。陜西岐山縣某村小學老師任教8月,一直沒領到工資,原因是編制還未上報。所以,規定再好,執行到位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