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27日訊(記者 劉博智)擅自更改專業修業年限,擅自修改學位授予類型,近年來,少數學校在醫學類專業辦學過程中,仍存在這種“偷梁換柱”的情況。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為進一步加強以培養醫師為目標的醫學類專業教育管理,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日前發出通知,明確醫學類專業屬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未經教育部批準或備案,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任何層次醫學類專業教育。
通知明確,高等學校增設本科、高職(專科)醫學類專業,須征求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意見(含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后報教育部,教育部征求國家衛生計生委(含國家中醫藥局)意見后審批。從起,除專科中醫骨傷專業升本科時對應本科中醫學專業外,高職(專科)升本科的,所學醫學類專業應保持相同。此外,通知對中職(中專)和成人教育開設的醫學類專業也進行了嚴格規定。
三部門要求,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央部屬有關高校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分別對本地區(本校)醫學類專業2000年以來辦學情況進行全面梳理,立即停止違規辦學專業的招生。教育部將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各地上報信息情況和辦學情況進行抽查,對違反規定擅自設置或篡改專業的學校,由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教育部發布的各層次專業設置管理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