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院系辦學自主權是遵循高等教育辦學規律的必由之路。尊重學科專業的特點、遵循高等教育規律,就是要破除一刀切的簡單化行政性辦學模式,為院系松綁,落實教授治學。
■別敦榮
最近,復旦大學各院系的負責人都很忙,因為要制訂今年的預算和人事方案。該校近期啟動了校院兩級管理體制改革,學校將財務、人事權力下放給院系。有人認為,復旦大學這是要“換一種活法了”。
據報道,從今年開始,復旦各院系要做好基本運行經費、基本發展經費和重點發展經費預算,學校財務處核定后把所有經費劃撥到院系,由院系自主使用。院系的人力資源規劃經學校批準后,一次性核定三年高級職務晉升總額和年度晉升名額,教師的薪酬、預聘教職確定、教授考評、教學人員的解聘等都由院系決定。
復旦大學的改革開始動真格了。多年來,大學內部管理改革大多集中于學校層面的制度性改革,在學校與院系關系的改善上進展不大。權力仍集中于學校層面,由校領導和各職能部門掌握,院系缺少必要的自主權。無論是教學、科研、社會服務,還是人事、學生工作、后勤等,都由學校統管,如果院系想要有所作為,院長或系主任必須經常找校領導和相關部門匯報,尋求支持,院系表現出典型的“被動辦學”的特點。這也導致很多時候學校層面的改革熱情高漲,聲勢很大,但院系卻紋絲不動,似乎事不關己。學校的改革精神和要求往往止步于院長或系主任。因為院系沒有自主權,辦不成事。
大學是一種學術組織,院系是基石。在當前我國高等教育的語境中,對“學科專業是龍頭”、“教學科研是中心”的說法沒有不認同的,但很多人以為,這個“龍頭”和“中心”就在教務處、科研處、研究生院、學科處;對“人才強校”的口號沒有不認同的,但很多人以為只有人事處才是實現“人才強校”的主體,以為依靠校領導開幾次會做出決定,再由上述部門幾個處長和工作人員去落實,就能解決大學學科專業、教學科研和人才隊伍建設的問題,就能辦好大學。殊不知這些單位只是行政服務部門,大學領導也只是行政管理的領導,他們都不在真正的辦學第一線。換句話說,很多時候,掌握辦學權力的高高在上,而第一線的辦學者并不能掌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