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萊“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國務院教育督導辦立即派出專項督導組,赴當地進行現場督導,并提出督導意見。
本報北京12月17日訊(記者 宗河)11月19日上午,山東省蓬萊市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遇難,其中11名是幼兒園幼兒。教育部今天發布《山東蓬萊“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督導報告》,報告指出,當地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存在“辦學機構安全主體責任未落實”、“安全監管存在嚴重漏洞”等問題。
蓬萊“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立即派出由國家督學和工作人員組成的專項督導組,11月19日至21日赴蓬萊進行現場督導。通過聽取匯報、查看事發現場、查閱相關文件資料、向事故調查組了解核實情況等方式,督導組全面了解了事故有關情況,形成了《山東蓬萊“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督導報告》。
報告顯示,11月19日上午7時30分左右,煙臺市金進建材有限公司一輛沙石運輸車,沿尚未啟用的煙臺新機場連接路行駛至潮水鎮劉家莊村路段時,因躲避由東向西行駛的小型面包車發生側翻,與小型面包車碰撞擠壓,造成小型面包車上11名幼兒及1名司機死亡,另有3名幼兒受傷。
經調查,傷亡幼兒屬蓬萊市潮水四村幼兒園,所乘面包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由園長和車主通過口頭協議雇用,用于接送幼兒上下學。面包車核載8人,事故發生時實載15人,超載87.5%。
事故發生后,山東省委、省政府委派常務副省長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和善后工作。煙臺市、蓬萊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調集工程機械、消防車輛和人員開展搶救工作。當地政府在事故現場成立指揮部,全力救治受傷幼兒,3名受傷幼兒得到了及時有效救治,同時對事故傷者及傷亡家屬進行心理安慰和疏導。
報告指出,11月20日,山東省政府成立事故責任調查組,目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監管部門責任調查和追究工作正在進行中。從現場督導情況看,當地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存在嚴重問題。辦學機構安全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