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家長向媒體訴說了自己的困惑:自家孩子才上小學四年級,一學期的班費就達到了500元,遇到大型活動還要額外交一筆錢,這樣的“收費標準”讓這位家長很是傷神。(12月16日《今日早報》)
據報道,這筆班費不是學校收取的,而是由家長群里的幾個家長挑頭交的。500多元的班費不是一筆小數目,家長出手如此闊綽令人驚訝。如果這筆班費是花在“刀刃”上倒也無可厚非,但事實并非如此。據一些家長反映,花大價錢給孩子買的班服只穿了一次、本來可以自備的坐墊非要集體買新的……高消費背后,體現了父母對孩子的溺愛,同時也是家長的虛榮心在作怪,試圖通過為孩子采購高價物品來炫耀自家的身份、地位。殊不知這樣做容易使孩子產生盲目的優越感,滋生攀比心理,不利于孩子形成正確的價值觀、消費觀。況且,家長之間盲目攀比、跟風,對于經濟條件有限的家庭來說,無疑增加了一筆負擔,讓他們“情何以堪”?
人們常說,家長是孩子最好的榜樣和老師。家長首先應端正消費觀念和行為,秉著實用、節儉的原則為孩子采購、置辦用品,在“言傳身教”中培養孩子的良好習慣,并引導孩子在學習、品德方面展開良性競賽,而不是在吃穿用度上盲目攀比。要讓孩子真正明白,物質條件的優越都是外在的,可能隨時會從身邊消失,而內心的充盈才是伴隨自己一生的寶貴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