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我校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擇優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考生。
一、招生計劃
自主選拔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二、自主選拔錄取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可申請我校自主選拔錄取:
A、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英語、作文等各類學科競賽,科技創新,電腦制作,創新實踐,發明創造等方面獲得省市級及以上獎項或者專利;
B、具有創新潛質和特殊才能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根據自己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結合興趣愛好,申請以下類別中一類,不可兼報;支撐材料必須與所申請類別學科特點相關;獲得資格后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與其特長學科領域相關的專業(類);文科考生限江蘇、安徽、山東、浙江;中學推薦、考生自薦均可。
1、武器類:理科考生可報考,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武器系統與工程、武器發射工程等專業。
2、機械材料電子信息類:理科考生可報考,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機械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電子工程與光電技術學院、自動化學院、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教育實驗學院相關專業。
3、化工類:理科考生可報考,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化工學院、環境與生物工程學院相關專業。
4、數理力學類:理科考生可報考,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理學院相關專業。
5、經濟管理類:理科考生可報考,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經濟管理學院相關專業。
6、人文設計類:文科考生可報考,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設計藝術與傳媒學院相關專業。
7、語言特長類:文科、理科考生均可報考,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外國語學院相關專業。
8、特殊才能類:文科、理科考生均可報考,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與其特長相關專業。
三、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月10日
具體報名流程如下:
登錄“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njust.edu.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頁面,點擊“新用戶注冊”,填寫相關信息。注冊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填寫、預覽、打印申請表。
2、郵寄材料
書面申請材料統一使用A4紙規格(裝訂時將網上申請表作為材料封面,不要另行制作封面)。材料包括:
(1)將網上提交的申請表打印下來,由中學填寫相關意見、校長簽字、粘貼照片并加蓋學校公章(照片上請加蓋騎縫章),除學校意見外其余內容必須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填寫,自行填寫者無效。
(2)個人陳述,要求手寫,字數不超過1000字,能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報名條件的申請理由、愛好特長、意向報考專業(類)及理由等情況。
(3)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等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身份證復印件。
(4)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在年級位次的匯總表(原始材料的復印件,并加蓋中學教務處公章)。
(5)符合報名條件第8類的考生,還需提供所在中學三名任課老師分別出具的推薦信,要求手寫。
說明:凡中學推薦考生,由中學將考生全部報名材料匯總后,統一出具成績冊,一并寄往我校,否則視為無效材料。
3、截止時間
書面申請材料須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選拔錄取申請材料”字樣,并于1月10日前(以收到的郵戳為準)用掛號信或郵政EMS快遞寄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
報名截止后,我校成立專家組對申報者進行資格審核(對材料未按要求準備者不予審核),考生申請類別如與獲獎材料不吻合,視為不合格。請考生于1月15日后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不再另行通知。
2、繳費
初審合格的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繳費須知,并于1月20日前按要求繳納報名、筆試費人民幣80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3、準考證打印
初審合格并且已繳費的考生可于1月23日后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貼照片后由中學蓋騎縫章方能生效。準考證內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測試時間、測試項目及注意事項。
4、選拔測試
測試地點:南京市孝陵衛200號南京理工大學。
測試說明:測試內容根據申請類別所需考核知識點分別進行設置,但不突破教學大綱,不需提前準備;測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通過者方可參加面試,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面試名單;筆試時間預計在2月下旬,面試時間預計在3月,具體時間、測試科目以招生網公布信息為準。
(1)符合申請類別第1類的考生
測試科目:選測數學一或物理其中一門、面試
(2)符合申請類別第2類的考生
測試科目:選測數學一或物理其中一門、面試
(3)符合申請類別第3類的考生
測試科目:化學、面試
(4)符合申請類別第4類的考生
測試科目:數理綜合(數學、物理)、面試
(5)符合申請類別第5類的考生
測試科目:數學二、面試
(6)符合申請類別第6類的考生
測試科目:語文、面試
(7)符合申請類別第7類的考生
測試科目:英語、面試
(8)符合申請類別第8類的考生
測試科目:不需筆試,直接面試,面試需提交相關證書、材料原件。
5、資格確定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筆試與面試成績之和,分類別擬定取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名單。
所有獲得資格考生名單根據測試結果分為A類、B類、C類三類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并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五、優錄政策
1、取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須經所在省份省級招辦審核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無異議后,最終被確認為我校自主選拔優錄對象。
2、被確定為優錄對象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且在自主選拔錄取批志愿填報我校,未設置自主選拔錄取批志愿的省份須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志愿)報考我校,方可按類別享受以下優錄政策:
類別 | 降分錄取 | 加分安排專業 |
A類 | 考分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一本控制線上,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即可予以錄取 | 加15分(江蘇省考生10分)進行專業排序,對于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的,滿足其第一專業志愿 |
B類 | 考分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一本控制線上、南京理工大學1:1投檔線下20分內(江蘇省考生15分內),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即可予以錄取 | 加10分(江蘇省考生5分)進行專業排序,對于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的,滿足其前兩專業志愿之一 |
C類 | 考分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一本控制線上、南京理工大學1:1投檔線下10分內(江蘇省考生5分內),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即可予以錄取 | 加5分(江蘇省考生3分)進行專業排序,對于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的,滿足其前兩專業志愿之一 |
3、考生所在中學應在校內張榜公布名單,以接受公眾的監督。凡被舉報者,經核查屬實,確系弄虛作假,即取消優錄資格,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和其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4、取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江蘇省考生須填寫《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志愿表》。
5、所有報名、測試、合格名單以及志愿填報等相關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負。
六、保障措施
1、學校成立以校黨委書記、校長為組長,分管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參與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面領導,對重大事項進行集體研究決定。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組,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嚴格自律,學校成立了以校紀委書記為組長,紀委副書記為副組長,監察處、紀委委員等為組員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審查、監督整個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3、堅持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南京市孝陵衛200號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10014
微博:http://weibo.com/njustzsbhttp://t.qq.com/njlgdxzsb
咨詢電話:400-110-2882025-8431526084315761 傳真:025-84432546
監督電話:025-84315226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