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積極探索高校自主考核與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人才綜合評價、多樣化選拔錄取模式,促進高水平大學建設,經教育部批準,河海大學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學校將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一、 招生計劃自主選拔錄取計劃不超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二、 領導機構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為嚴格選拔程序,完善選拔機制,學校成立河海大學自主選拔測試專家組。專家組在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負責考生資格審核、選拔測試組織與實施工作,并向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考核意見。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核意見,審核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名單。三、 報考條件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一定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1、學科特長自薦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或兩個不同學科三等獎者。2、中學專家推薦確在某一領域具有特長,獲省級以上獎項;或具有突出創新能力,發表論文、獲得專利;或有突出學科特長,某一科目成績突出,可由所在中學校長聯合相關學科(領域)專家或任課老師實名推薦,并提供支撐材料。四、報名方式學科特長自薦考生:符合自薦條件考生可直接網上報名,并打印系統自動生成的“河海大學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考生本人填寫自薦意見,中學填寫審核意見,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照片須蓋騎縫章)。中學專家推薦考生:我校將統一發放“河海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專家推薦表”至相關中學,由中學校長、專家或任課老師實名推薦,中學加蓋公章(照片須蓋騎縫章)。學科特長自薦考生與中學專家推薦考生均須在1月24日前登錄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在自主選拔錄取報名頁面中按要求完整、準確、真實的填寫報名信息,明確測試組別和報考專業,并牢記報名號及密碼,以便查詢報考狀態。考生須于1月24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用郵政特快EMS郵寄紙質材料至河海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恕不退還。郵寄申請材料包括:①河海大學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或專家推薦表;②個人申請報告(由考生本人手書,字數在1000字以內,主要包含個人情況陳述、報考意向和專業認知等);③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以及年級排名匯總情況(由中學提供并加蓋教務公章);④身份證復印件;⑤獲獎證書等其他支撐材料復印件。五、選拔程序1、資格審核河海大學將組織專家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結果將于2月24日前公布。考生須于2月24-26日登陸河海大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審核意見,我校不再安排電話和書面通知。2、信息確認資格審核通過考生須在2月24-26日期間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確認相關測試信息,打印報到流程表。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我校自主選拔測試資格。3、考核方式考生須按照報考組別參加測試。測試分特色專業組、基礎專業組、通用學科組三類,具體測試方案如下:
類別 | 招生專業 | 面向考生 | 測試方法 |
特色專業組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對某一工程類特色專業報考意向明確,并具備一定專業潛質。 | 1、面試:以專業潛質、工程類專業領域基礎認知、高中階段相關知識的靈活應用為主。 2、筆試:高中階段基礎知識綜合應用。 |
水利水電工程 |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
土木工程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
工程力學 | |||
基礎專業組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對某一基礎學科專業報考意向明確,并具備一定專業潛質。 | 1、面試:以專業潛質、相關專業領域基礎認知、高中階段知識應用為主。 2、筆試:高中階段基礎知識綜合應用。 |
應用物理學 | |||
英語(文理兼收) | |||
通用學科組 | 詳見“志愿填報”和“錄取政策”(文理兼收) | 具備一定學科特長和明確報考意向。 | 1、面試:以自我認知、專業潛質為主。 2、筆試:理科考生以數學、物理為主,文科考生以語文、歷史為主;兼顧高中階段所應具備基礎知識。 |
測試時間:3月 (具體時間和測試安排將于資格審核完成后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發布)測試地點:南京市西康路1號,河海大學校本部4、資格認定及成績使用辦法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特色專業組和基礎專業組按面試筆試成績權重6:4折算總分、通用學科組按面試筆試成績權重4:6折算總分)參考生源報考情況,分專業組排隊,擇優錄取。同時,向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或中學,以及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中學的考生適當傾斜。河海大學自主招生認定名單及考生錄取政策經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將在規定時間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選拔認定資格,并上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區、市)級招生辦公室備案。同時,向考生所在中學寄送《河海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認定通知書》。六、志愿填報院校志愿:設置自主選拔志愿的省份,考生須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報我校;未單獨設置自主選拔志愿省份,具體填報方式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發布方式為準。專業志愿:特色專業組及基礎專業組認定考生須填報相應認定專業。通用學科組所填專業須在考生所屬省(區、市)公布的我校同科類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專業志愿須填滿,不得重復)且專業服從調劑。未按各省(區、市)自主選拔志愿填報規則和我校上述要求填報志愿者,學校不予錄取。七、錄取政策1、特色專業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且填報其認定專業,學校將予以錄取。2、基礎專業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下30分(江蘇考生為20分)以內,同時不低于省(區、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且填報其認定專業,學校將予以錄取。3、通用學科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下20分(江蘇考生為10分)以內,且不低于省(區、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并給其加10分(江蘇考生為5分)參加專業排序。對于實行自主選拔錄取提前投檔的平行志愿省份,投檔線按照我校在相關省(區、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計劃數(即1:1調檔比例)所形成的投檔線測算值執行。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須達到我校招生簡章要求等級。八、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九、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 河海大學學生處招辦郵 編:211100咨詢電話: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傳真)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ea.hhu.edu.cn/zsw)十、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學校紀委、監察處全過程參與并監督我校自主選拔試點工作。監督及申訴電話:025-8378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