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是江蘇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中國氣象局三方共建的全國重點高校,是江蘇省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試點校、人才強校首批試點單位,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具有完整的學士、碩士、博士學歷教育培養體系。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省屬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15]4號)精神,我校在原有省屬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限在江蘇省內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招生計劃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計劃不超過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
二、招生專業
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辦學特色,我校選取江蘇高校優勢學科相關專業作為綜合評價錄取專業,具體包括:大氣科學、大氣科學(大氣探測方向)、大氣科學(大氣物理方向)、大氣科學(大氣環境方向)、大氣科學(水文氣象方向)、應用氣象學、應用氣象學(公共氣象服務方向)、海洋科學、安全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應用化學、遙感科學與技術、測繪工程、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生態學、地理信息科學、農業資源與環境等27個專業(方向)。
考生在上述專業(方向)范圍內,根據本人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結合興趣愛好和職業規劃進行專業填報,其中填報的氣象類專業(包括大氣科學專業及其方向、應用氣象學專業及其方向)不超過3個。提供的支撐材料應與所填報的專業(方向)特點相吻合。
三、報名條件
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的江蘇省理科高中畢業生,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對氣象、環境、信息等相關學科興趣濃厚,高中階段作為第一作者在省級及以上學術期刊公開發表一篇學術論文者;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者;
3.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等國家級(含)以上賽區中取得三等獎及以上者;
4.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績,且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者;
5.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任意一門單科學習中,成績有三個或三個以上學期位于所在年級前列者。具體排名要求為:來自我校生源基地中學(具體名單詳見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網)的考生須排前20%;來自其他四星級中學的考生須排前15%;來自三星級及以下中學的考生須排前5%(中學等級以江蘇省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為準)。
四、報名方式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報名實行網上報名與郵寄材料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報名
進入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網(http://zs.nuist.edu.cn), 點擊“網上報名”,根據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交。打印系統生成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綜合評價錄取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網上報名時間:4月1日至15日。
2.郵寄材料
所有申請材料都須經考生所在中學審核,并加蓋中學公章(未蓋章的,不予認可)。郵寄的材料以A4紙大小按如下順序裝訂(無需添加封面)。材料包括: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在線打印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綜合評價錄取申請表》;
(2)符合第5條報名條件的考生須提供高中階段每學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中某一單科的學習成績及年級位次(百分比)的匯總表(匯總表須為原件,并經中學教務部門負責人或分管教務校領導審核并簽字,同時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3)第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4)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個人自薦報告,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學業與職業生涯規劃等(800字左右,學生本人親筆書寫,不得使用復印件)。
考生將上述材料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僅限于)于4月16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郵寄至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信封上請清晰注明“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材料”字樣及考生本人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確認
學校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后將在三個工作日內在網上報名系統“狀態查詢欄”中確認,請注意查詢。無論考生被我校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后,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主要審核考生高中階段學科特長、創新潛質與填報專業的匹配度。參加我校考核的考生人數控制在綜合評價錄取招生計劃數的150%以內。
初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將于4月30日前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考生獲得參加學校考核資格。公示結束后,考生可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狀態欄”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安排
初審合格的考生持身份證按時來校報到,參加我校考核,繳納測試及報名費人民幣60元/人。收費標準依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的文件執行。
考核時間擬定于6月15日至16日。考核以面試和特色要求測試為主,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具體安排將通過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網另行通知。
3.確定入選名單
(1)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考生人數控制在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2)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依據面試與特色要求測試成績,結合考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綜合擬定入選考生名單(含擬錄取專業等相關信息),經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后,于6月22日前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同時按照規定報送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及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考生名單。
六、錄取辦法
1.凡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考成績達到理科本一批次省控線,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達到BB,并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填報我校志愿。專業志愿須在公示的擬錄取專業范圍內選擇,否則視為無效志愿。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志愿,即視為放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2.我校根據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高中綜合素質評價、高校面試、高校特色要求測試等6個維度,對省教育考試院投檔至我校的入選考生進行多元加權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多元加權綜合評價得分的計算方法如下:
項 目 | 所占權重 | 備 注 |
高考成績 | 50% | 根據高考成績(不含2門選測科目等級分)折算成標準分(百分制),乘以50%計算出該項加權得分。 |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折算成績 | 5% | 根據考生最終的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滿分100分,折算原則:“A+”得50分;“A”得30分;“B+”得15分;“B”不得分。 折算成績乘以5%計算出該項加權得分。 |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折算成績 | 10% | 根據考生最終的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折算,滿分100分,4個“A”得100分;3個“A”得75分;2個“A”得50分;1個“A”得25分;其他等級不得分。 折算成績乘以10%計算出該項加權得分。 |
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三項)折算成績 | 5% | 根據考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三項)等級折算,滿分100分,3個“A”得100分;2個“A”得60分;1個“A”得30分;其他等級不得分。 折算成績乘以5%計算出該項加權得分。 |
高校面試成績 | 20% | 根據高校面試成績,折算成標準分(百分制),乘以20%計算出該項加權得分。 |
高校特色要求 測試成績 | 10% | 根據高校特色要求測試成績,折算成標準分(百分制),乘以10%計算出該項加權得分。 |
3.優錄政策
A類考生:多元加權綜合評價得分排序在10%之內的入選考生,且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者,我校以其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并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優先選拔至“長望實驗班”學習。
B類考生:多元加權綜合評價得分排序在30%之內的入選考生,我校予以錄取并滿足其填報的前3個專業志愿之一(因不滿3個專業志愿而未被錄取,相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C類考生:多元加權綜合評價得分排序在50%之內的入選考生,我校予以錄取,滿足其填報的6個專業之一(因不滿6個專業志愿而未被錄取,相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D類考生:不滿足A類、B類和C類所列條件的候選考生,我校結合其專業志愿分配專業;若未滿足其填報的6個專業,且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將在綜合評價錄取招生計劃內擇優予以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退檔。
以上A、B、C、D四類考生在各類內的專業錄取規則以我校招生章程相關規定為準。
七、監督機制
1.在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2.學校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程序公開、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綜合評價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社會投訴。選拔面試采用標準化考場,全程進行錄音錄像。
3.考生及其所在中學應當保證申請材料及相關推薦材料的真實準確,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生的選拔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上報江蘇省教育主管部門及教育部備案,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八、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zsb@nuist.edu.cn
咨詢電話:025-58731378
傳真電話:025-58731333
通信地址:南京市寧六路219號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44
九、申訴渠道
紀委監察部門電話:025-58731002
十、其它
1.本簡章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制定,如有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悖之處,則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如教育部、江蘇省有關政策進行調整,我校也將根據最新政策作相應的調整。
2.本簡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我校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承擔綜合評價錄取招生事宜。為維護考生自己的權益,請考生們不要采信任何中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