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吉首產假國家規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吉首產假知識,可供參考!
湖南產假多少天?
湖南省女職工的產假天數是由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的基礎產假及《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額外增加產假組成:
1、基礎產假: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由上述規定可知,一般來說,產假最基礎的是98天,如果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流產產假: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額外增加的產假:根據《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二十天。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
由上述規定可知,在合法生育的前提下,女方除了享受國家規定基礎產假外,湖南省再額外增加60天。
綜上可知,一般來說,湖南省生育的婦女,可享受的產假天數=國家基礎產假98天+湖南省額外增加產假60天=158天。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陪產假(護理假)多少天?
根據《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二十天。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
由上可知,湖南省準爸爸們可以享受20天的護理假,記住是帶薪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