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惠州產假國家規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惠州產假知識,可供參考!
一、基本假期:
順產的:98天
難產(剖腹產、會陰Ⅲ度破裂):98天+30天剖腹產假=128天的產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增加15天
懷孕2個月以下流產的:15天
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流產的:42天
懷孕滿7個月流產的:75天
注:參保人因生育而導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按產前15天及產后至死亡時的實際天數計算。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
施行輸卵管結扎的:21天
施行輸精管結扎的:7天
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
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
三、獎勵假
根據2016年9月29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可按規定享受80日的獎勵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