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原女職工生育津貼標準有所調整,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記者從市醫保中心獲悉,我市調整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標準。
據了解,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月標準除以30天計算)。女職工生育待遇,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的(順產)津貼補助為98天;難產的(包括:剖宮產、胎頭吸引助產、產鉗助產、臀位助產)生育津貼補助為113天;多胞胎產的津貼標準在98天標準的基礎上,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津貼。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即17周,含120天)流產的,按15天計發;女職工懷孕滿4個月不滿7個月(即18周至28周,含196天)流產的,按42天計發;女職工懷孕滿7個月以上引產的,按98天計發。
對于未就業配偶支付生育保險待遇,醫保中心表示,《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報銷承諾書》可替代社區出具的《未就業配偶證明》,協同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一并存檔。所填內容真實有效,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生育保險待遇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等的相關規定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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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太原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產前檢查費100元,生育醫療費順產1100元,助產1300元,剖腹產2100元
女職工生育年齡滿24周歲,可享受4個月生育津貼,不滿24周歲享受3個月生育津貼。津貼標準以孩子出生前一年的單位繳費平均基數為準(具體額度可咨詢單位)。
流產女職工享受生育險待遇為:產前檢查費100元,生育醫療費100元,生育津貼0.5個月
引產女職工享受生育險待遇為:產前檢查費100元,生育醫療費300元,以及生育津貼1.5個月。
另有,若有以下兩證,可享受我國獨生子女優惠政策,額外補助兩個月生育津貼:獨生子女證(由計生部門核發;人社部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長效節育證明(由太原市六城區以及經濟區、高新區、民營區任一轄區計生部門核發;人社部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計劃內二胎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再生育服務證(由計生部門核發并注冊登記嬰兒信息后,人社部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符合國家規定但未經批準已生育的,需提供《山西省再生育申請表》及《山西省社會撫養費專用票據》,人社部門審核留存原件);出生證;出院證;出院發票。
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產前檢查費100元;生育醫療費順產1100元,助產1300元,剖腹產2100元;證件齊全者順產可享受3個月生育津貼,剖腹產享受3.5個月生育津貼。
未就業配偶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無生育津貼)為:產前檢查費100元;生育醫療費順產1100元、剖腹產2100元。
未就業配偶流產、引產除未就業證明外,還需攜帶以下材料:結婚證;夫妻雙方身份證;生育服務證;病歷(醫院加蓋公章,人社部門存檔);出院發票或者門診發票。
未就業配偶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無生育津貼)為:產前檢查費100元;生育醫療費流產100元、引產300元。
二、太原生育保險如何發放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津貼標準按照參保職工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發。高于本人分娩當月繳費工資標準的,按照本人繳費工資計發;低于本人繳費工資標準的,按照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發。
其中,計劃內一胎的,女職工生育年齡滿24周歲的可享受4個月津貼補助,不滿24周歲的享受98天津貼補助。
計劃內二胎和死胎生育津貼標準為:順產享受98天津貼補助,剖腹產享受3.5個月津貼補助。
流產、引產生育津貼標準為: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生育津貼按0.5個月計發,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領取一次。懷孕滿4個月引產的,生育津貼按1.5個月計發。
三、太原生育保險怎么辦理
參保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各類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都應參加生育險,并為全部職工繳納生育險費。
參保材料:
1.營業執照、批準成立文件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3.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4.銀行開戶手續;
5.單位上年度勞動工資報表和財務決算表;
6.《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參保流程:
實施后新設立且屬于生育險參保范圍的用人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生育險參保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