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省產假最新規定
產假158天,全國第三
今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0天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60天,共可享受158天產假;男方享受護理假(即通常所說的“陪產假”)15天,比過去多了8天;接受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
據記者了解,無論一孩還是二孩,都享受158天產假。
■婚假共計13天,全國第四
過去,我省婚假最長13天,但只有晚婚才能享受。今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也就是說,所有新人均享受13天婚假。
在全國20個已修訂計生條例的省份中,山西省的婚假最長,有30天;天津、山東、浙江、安徽、江西、廣東、廣西、湖北、寧夏、四川十個省份的婚假最短,為3天。此外,河北、福建、青海、重慶四個省份的婚假比我省的多2至5天不等。我省婚假天數在全國排名第四。
《修正案》規定,在享受產假、婚假、護理假期間,工資須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延伸閱讀:
根據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為了貫徹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與《決定》不一致的內容進行了修改,修正后的《草案》第三十二條修改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刪除了現行生育政策中關于獨生子女政策下再生育的相關規定。
婚假生育假
晚婚晚育婚假和生育假取消
為了適應政策調整,將政策導向從鼓勵晚婚晚育向鼓勵按政策生育轉變,《草案》根據《決定》明確規定取消了因晚婚晚育延長的婚嫁和生育假。
《草案》第五十七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依法登記結婚的,除了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6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接受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
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如果《草案》表決通過,貴州婚產假新規將有望很快落地。《貴州都市報》記者根據根據國家規定的婚假和生育假,結合有望落地的《草案》條例統計出了調整后貴州的婚假和生育假的假期總計天數:
婚假:國家婚假3天。國家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依法登記結婚的,除了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0天,總計13天。
晚婚假:原來10天,現在取消。
產假:此前98天,現在增加60天,符合生育政策的調整后為158天。
陪護假:原來7天,調整后增加到15天。
獎勵扶助政策:已取得《獨生子父母女光榮證》的依法享受獎勵和優惠政策。
《草案》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明確了獎勵扶助政策的銜接。同時明確了已經領取《獨生子父母女光榮證》和依法生育兩個女孩并已落實絕育措施的家庭,可以繼續享受獎勵和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