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閉幕后,在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上,省人大常委會與省衛計委對《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進行了解讀。修正案草案第十六條此前將獎勵產假的天數規定為45天,爭議較大,這次進行了修改。
河北省人大教科文衛工委副主任鄭愛軍:“目前山西、安徽等八個省份規定了獎勵產假天數為六十天,根據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咱們最后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四十五天增加到了六十天。”
那么生育政策調整后,婚假、產假、陪產假都發生了哪些變化呢。按照國家規定婚假3天、產假98天,此前,晚婚晚育可以獲得獎勵婚假15天、產假45天、配偶陪產假1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獎勵產假30天。這意味著只有晚婚晚育而且生育獨生子女的,才可以享受最長98+45+30天合計173天產假,晚婚生育二胎享受98+45天合計143天假期。而按照現行條例,只要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符合法律法規生育都可以享受總共18天婚假、98+60天合計158天產假、以及配偶陪產假15天。
河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尹愛東:“這次不管你生一孩,還是二孩,還是符合條件經過審批的多孩,都可以享受這個政策,所以覆蓋面擴大了很多。”
按照調整前的政策,生二胎最多可以享受98+45天合計143天產假,但是今年生寶寶們產婦法定產假還沒有休完,她們的獎勵假期到底該休多少天呢,河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尹愛東:“對群眾的一個獎勵政策、鼓勵政策,也是一個比較利好的政策,從我們衛計委的意見來說,應該是從今年一月一號生育二胎的,我們覺得可以順延這六十天,享受這個延長的假期。”
而對產假是否包含法定節假日,尹愛東表示:“國務院有一個節假日和紀念日休假的管理辦法,假期都應該是自然天數,就是說產假98天加我們獎勵的60天,這158天是包含著法定的假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