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日。也就是說,除了原來享有的98天產假外,葫蘆島市懷孕媽媽還可再享受60天新增產假,產假天數共計15天。產假期間,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
配偶護理假增至15天
因晚婚規定刪除,所有符合生育政策的產婦,其配偶也享有護理假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獨生子女證夫妻仍可享受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的獎勵由其所在單位執行的,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承擔落實責任。
各省市紛紛增加婚假產假,對于現在的年輕夫妻來說是個天大的好消息。未來相信會有更多省市出臺婚假、產假規定。